跳槽高峰期,谨防步6名华为工程师后尘
近日,一则《6名华为跳槽工程师被刑拘 疑因华为举报》流传朋友圈,什么?跳槽也要被抓?
开玩笑的,跳槽当然无罪。且看文章内容,该文称,华为内部通报了消费者终端业务的6名员工涉嫌向友商泄露公司内部资料被刑拘,该6名工程师2015年3月、4月集体离职,于2016年12月中旬被刑拘,2017年1月17日检察院已经正式批捕。
文中并未具体透露涉嫌的罪名,但笔者估计是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文末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上海中心执行主任蔡正华指出“这在高精尖企业的竞争中已经不是孤立”,因此,值新旧年交替时节这样的跳槽高峰期,想提醒工程师、高管们,除考虑自身利益、投奔高薪酬外,还是要想想以往签署的《保密协议》会怎么约束你,再攒点法律知识,提高点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了。
1、来,上法条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刑法》第219条
当然不是。
2、认真听,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行,简要地说,从权利人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如何识别?如果工程师、高管们所在的企业有如下行为,那么必须十分谨慎了:
(1)建立了保密制度,要求可能或已经知悉者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条款;
(2)通过发文、开会、工作方式来对某份文件或资料限定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如重要决策、财务信息、重要客户名单等;
(3)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专用电子储存、专人保管、加锁、电脑监视系统等防范措施,如技术图纸专门U盘拷贝、技术信息加密码等;
(4)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或“商业秘密”标志;
(5)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6)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7)其他确保信息秘密的合理措施。
在诉讼中,前述证据其实还是较难获取,所以不得不额外提到“电脑监视系统”,重视机密保护的企业已注意采用高科技手段,如工程师、高官们工作中必须使用装有“电脑监视系统”的专门电脑和指定邮箱,那么电脑使用者发邮件、创建文档、打印、拷贝等都会被一一记录,删除、销毁资料等都可以被恢复数据。
3、再长点心,如何辨别侵犯行为?
4、结束唠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