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借贷平台的频繁出现给人们资金使用提供了便利,免去了人们去银行贷款的麻烦。通常,只要动手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就能便捷贷款。正是由于市场上通常该类借贷平台门槛较低,造成贷款人冲动贷款、多头贷款,最终导致自身生活难以为继的乱象频发。
近日新浪新闻报道,安徽一大学生小朱就为了还贷,拆东墙补西墙,短短三个月时间,就让自己背上了35万多元的欠款,后因受不了高利贷债权人讨债的恐吓与威胁,不得选择割腕自杀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所幸,该学生被其父母及时发现而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孩子的父母面对自己孩子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除了震惊就是不解。一名学生除了学习,在无不良嗜好的情况下,怎么会欠下如此多欠款?
家长经过与孩子的沟通发现,原来事情的起因是小朱好心帮助同学贷款,轻信他人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用他人进行贷款1.7万元,随后,该同学因缺乏还款能力,就索性失踪。最终,该笔借款就成了小朱个人贷款并由其来承担。小朱为了偿还自己背负剩余贷款,在缺乏收入来源的情况,就再向不同的个人、借贷机构进行借款,最终导致了自己债台高筑。对于小朱所遭受的境遇,终其原因首先是小朱法律意识缺乏,基于朋友义气而让自己承担不该背负的还款责任。其次是其鲁莽冲动,不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盲目借款。最后,个别黑心的借贷平台利用其的焦急心理,以蒙骗的手段诱导其借贷,在小朱无力还款的情况,对其进行威逼最终导致其难以为继不得作出极端的选择。
对于该种借贷乱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较为常见。根治该种乱象除了政府加大对借贷平台和借贷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借贷人自身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根据《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因此,借贷人在向借贷平台进行借款时也应对平台的资质和相关借款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甄别,借贷平台若出现高利息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形,借贷人就应有风险意识,对该类平台就应予以远离。此外,由于高利贷高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标准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高利贷为了索取高额利息常会伴随花样繁多的逼债行为,该些行为就容易产生各类犯罪。诸如:强迫借贷人以低价进行以物抵债,这就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组织他人故意殴打借贷人或其家属,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借贷人的人身自由进行讨要借款,就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故,如果借贷人不幸遭受黑心借贷平台,借贷人所要做就是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以免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综上,目前市场上借贷平台良莠不齐,对于借贷人而言,应理智借贷,对于自身的借款和还款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规划,提高风险责任意识,不能抱有“先借再说”的侥幸心理。另外,借贷人若借贷应去正规平台或银行,不给黑心借贷平台欺骗的机会,不要让黑心借贷平台成为禁锢你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