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肖女士急匆匆从台湾赶来。因为其独子温某因贩毒被抓,涉案毒品达到了惊人的430公斤,经法院一审认定温某构成贩毒、运输毒品罪被判判处无期徒刑。

 

这结果对肖女士而言有如晴天霹雳,毕竟其丧偶多年,温某是其独子,尚未结婚,其家中是三代单传,如最终不能改判恐有绝后之忧。肖女士听闻福州蔡思斌律师在毒品辩护方面颇有研究,在福建省高院二审辩护效果相对明显,其辩护的众多毒品案件都相对让被告人家属比较满意。为此,肖女士特意专程从台湾赶到福州委托蔡律师。

 

接受委托等案件到达省高院后,蔡思斌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福建省高级法院阅卷。通过阅卷得知,肖女士的儿子温某确实涉嫌在贩毒团伙进行贩卖毒品活动,本次涉案的毒品数量高达430千克。但蔡思斌律师敏锐的发现,温某在本起案件中,是受贩毒团伙的人雇佣,他的主要工作是在运送毒品的过程中,为贩毒团伙进行“扫路”,并不是贩卖毒品的关键人物,犯罪地位相对较次要。

 

再三研究案卷后,蔡律师提出主要辩护意见:他认为温某是因为受贩毒团伙雇佣开车“扫路”,只在本次贩毒中起到辅助作用,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认罪态度直良好,原判决量刑畸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蔡思斌律师锁定了辩护方向,经多次会见、开庭、数次沟通,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蔡思斌律师的观点,二审法院认为:温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法撤销一审有关温某的部分判决,改判温某有期徒刑15年。

 

通常情况下,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要两年内表现良好方可减刑至有期徒刑,而减刑后的量刑幅度是20年以上22年以下。除此之外,判处无期徒刑的话,先前的羁押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像贩毒案由于案情复杂,往往先前羁押的期限就可能达到两三年。在本案中,温某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实际上相当于减少近10年刑期。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共有四名被告人上诉,仅有蔡思斌律师辩护的温某得到了改判,其他被告人在二审中均是维持原判。这个改判结果,令肖女士十分欣喜,蔡律师也十分高兴没有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本案中蔡思斌律师的辩护确实有起到一定作用,但其并非案件的决定者。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实际上是给法官展示案件辩护思路及案件分析,最终的决策者、办案者在于法官。当事人及家属最应该感谢的应该是省高院经办法官及他们公正、细致、负责的办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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