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问题:
男方父亲生病,执意买了地段好的贵房子,只写他名字,但是全款买完没剩多少钱,家人还要治病,就让女方出装修。房子没女方名字,于是女方想把装修作为嫁妆,男方不愿意,认为女方嫁妆应该是一辆车,因为男女双方都没有车,而装修应该是女方婚前弄好。
我是女方,觉得讨论这些很伤感情,但是又是很现实的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该如何调整心态?
从一个律师角度分析,感觉男方之前已经咨询过专业家事律师,或已经自学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及分割的法律知识。按男方的操作路径,他做到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于女方的权益几乎无任何帮助。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无论不动产权证有否办理或者是婚后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就完全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后续分割及升值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其实,男方如果能够全款买房并全款装修的,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毕竟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婚后就有新房住,也可其乐融融,就不要去计较分割及升值的事情。这种操作手法在男方家庭里很常见,也算正常,不存在吃相难看的问题。我是完全能够理解且可以支持这种做法。

但现在男方没有钱装修,甚至需要婚后来装修,这是什么鬼呀?毕竟大家都知道,装修价值是在不断贬值。如从财务会计角度出发,装修费用按长期待摊费用,年限最长可按五年摊销,等于五年就可分摊干净,五年之后残值几近于无,甚至都抵不过装修评估费用,至时再由男方补偿给女方,其中的数额差距可就大了。更何况女方要证明装修费用全部都是由女方支付,也有困难。毕竟男方也有可能出一部份的装修费用,在装修过程中女方也不可能去开立一个专门的装修专款账户,所有装修费用都从里面出,这非常麻烦。而且装修很多都没有委托专门的装修公司,故钱款需要零零散散支付给各个施工方个人,后续举证也是相当困难的。讲句不好听的,装修费用如全部都是女方出的,婚姻存续满五年之后再来谈装修费补偿就是个笑话了。

男方思路可不仅于此。他还可能想着先不装修,后续用婚后钱款及夫妻共同财产来装修,这样就更说不清楚了。男方意思是女方钱就直接买车作为嫁妆了,这样可以直接将嫁妆实物化。不然,如女方是将现金作为嫁妆,男方还担心女方可能将陪嫁钱不拿出来甚至是放到娘家保管,如此嫁妆仅是个数字,男方是无法分享半毛钱。所以,男方干脆建议女方将陪嫁钱直接买车,落袋为安,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没有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其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也实际享受到车辆使用的益处。至于车一买来价值就大幅贬损,开个五年估计连车身价三分之一都不到,那就不是男方考虑的问题。 
更何况,男方父亲生病,后续还需要治疗。从题主描述而言,应该男方父亲生病治疗费用还需要子女资助。在这种情况下,男方都不留任何后备款,而执意锁定婚前房产全额归属他个人,而打着后续父亲医疗费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甚至后期可以举债的算盘。无论是从道德或者法律出发,父亲无力治病,子女举债为父亲治病应该属于夫妻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到时,那又是一个很大的坑。

讲了这么多,女方还能考虑什么呢?还要如何调整心态呢!我不是心理医生,我只是一个律师,一个离婚案件做得比较多的律师,一个看了无数离婚财产分割闹剧的专业观众,我无法告诉你如何调整心态。我只能说,这个坑你不是还没有跳么,你可以不跳的呀。我不是让你功利对待婚姻,而只是告诉你如何对待功利婚姻的人,惹不起,你完全躲得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