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家庭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邀请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王元田,民一庭庭长郭云燕,法官田晓昕、李俊共同参加,就近五年来审理的涉家庭房产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归纳出此类案件的特点难点及审理经验,通过解读典型案例发出法官提示,预防家庭房产矛盾纠纷,树立家庭和谐新风尚,呼吁社会公众用法律打牢家庭房产“地基”。该活动通过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工作机制与西城区椿树街道司法所现场视频连线,百余名社区居民与来自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的十余家媒体记者共同通过专项微信群参与活动,活动全程通过“一直播”平台视频直播。
赠与房产
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
据介绍,《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具体到该案中,房屋属于林先生与钱女士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签订《赠与合同书》将房屋赠与小林,这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前,二人均有权要求撤销赠与。”郭云燕庭长介绍到,当父亲林先生作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即便目前钱女士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小李,但因两位共同共有人无法达成赠与的一致意见,赠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房产十万“卖给”儿子
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女儿起诉房屋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