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30310113625

上海刘老伯是位孤寡老人,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他的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

 

刘老伯2018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生前未立有遗嘱。依据当时《继承法》,刘老伯是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的。

 

后面就开始热闹了,为了这套房屋,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侄女等共8人开始打官司,认为他们8人对刘老伯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享刘老伯这套房屋。

 

可案件打着打着,民法典生效了,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可代位继承的条款。这下刘老伯遗产根据新法,凭空产生了法定继承人。

 

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大家各退一步,房产主要归外甥、外甥女继承,并由二位补偿另外六人40万,官司就此顺利了结!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治随笔,每个工作日一篇,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