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房屋物权

福州律师评析:房子被父母提前过户给儿子了,女儿还能继承吗?

父母有着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生前就将唯一一套房屋以买卖方式过户到儿子。那父母离世后女儿是否还能对父母的这套房子享有继承权? 一对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两人年纪大了以后开始操心起自己身后事。老两口思想比较陈旧,一直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想把这套房产全都分给儿子,所以就带着儿子到了不动产中心,考虑到房产赠与后续税费问题,为了节省成本,就以买卖形式将房屋全部过户给儿子。女儿肯定是被蒙在鼓里 [...]

福州律师解答: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交哪些税,有无相应优惠政策?一文读懂福州有关税费政策!

先前蔡律师文章《福州二手房转让需缴纳哪些税费,最新税收政策有何变化?》中已经对福州目前二手房税费政策常见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有当事人进一步咨询,子女继承房产后,转卖所继承房产要不要交税,可以免交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时要不要交税? 根据福州相关政策,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方面均无需缴纳。 印花税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印花税=计税依 [...]

福州律师评析:邻居改造房屋结构,对相邻业主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能令其恢复原状吗?——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遇到过楼上噪音不断、墙壁渗水发臭、墙壁开裂等困扰?近年来相邻关系纠纷情况多样,由于房屋扩建、加高或改变房屋结构造成的房屋改造损害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由于取证需要专业鉴定程序,维权成本较高,如何化解该类纠纷,是实践中的一道难题。对此,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张某甲、张某乙诉章某、高某相邻关系纠纷案》《车某玲诉朱某芳相邻关系纠纷案》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裁判思路和处理方式。 &nbs [...]

福州律师评析:公房原承租人去世后有更名,后续公房拆迁补偿是否全部归属更名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上周文章《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公房才被征收,拆迁补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中蔡律师讨论过公房拆迁补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实践中法院存在不同观点,福州中院观点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前提是承租人未发生变更。本案同为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发生拆迁引起的继承人对拆迁补偿的分割纠纷。不同点在于本案承租人已发生实际变更,且继承人均主张安置款项非已故承租人遗产,而是以其均系被安置人为依据,主张其系 [...]

福州律师评析: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公房才被征收,拆迁补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公有住房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在过去几十年内,许多人通过国家或单位分配的福利分房制度获得公房的承租权,而公房的产权在未出售之前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关于公房承租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当前法院普遍观点认为由于承租人生前仅享有公房承租权,不享有所有权,且公房承租权是提供给特定人群的福利,带有人身性,因此承租权不能直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那么若公房被征收,而承租人已死 [...]

福州律师评析:老人遗嘱将房屋由儿子继承并为再婚妻子设定居住权,后又将房屋全部过户给儿子,该居住权还能成立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不同于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通过遗嘱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就已经实际取得,未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居住权的取得。 但如果被继承人在过世前已以买卖方式将房屋提前过户给遗嘱继承人,那么该行为是否构成以实际行为撤销遗嘱?一、二审法院观点都认为虽然房屋已经过户,但继承人是在遗嘱生效后才实际取得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