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是福州较早专业从事公司创业法务的律师,是福州经办离婚案件较多的律师

/公司法务

高管争议: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高管,要尽到充分举证义务,否则易败诉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高管,要尽到充分举证义务,否则易败诉 关键词:解雇 不能胜任  达标  考核  裁判要旨:公司因高管不能够胜任工作而将其解雇,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针对高管个人在任职期间的具体工作指标且高管未能达标,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须支付赔偿金。  案情简介: 陈振洪原是南海溢高公司的国内销售部总经理,后被公司解雇。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陈振洪请求法院判令南海溢高公司向 [...]

原创:其他股东不配合,股东如何注销公司?–福州律师蔡思斌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其他股东不配合,股东如何注销公司? 一、案情简介 福州律师蔡思斌近期碰到一位当事人咨询,其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股权,因公司事务均由其他股东负责管理,自己根本无法插手,同时公司因生产经营等原因出现纠纷、僵持,公司处于停止运营状态,故希望注销该公司,但其他股东并不配合,故向律师咨询应如何处理。 二、法律分析 当股东之间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同时任何一方也都不愿或者不能退 [...]

股东想退出公司时该如何做?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股东之间就公司经营管理的决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有的股东就会希望退出公司。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股东不能随意地以撤回出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否则可能会遭受行政和刑事处罚。那么,股东要退出公司该怎么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福州商事律师:股东出资不实,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受让股东一并承担责任,受让股东并非必须参加诉讼当事人

裁判要旨: 在受让股东明知转让股东存在出资不实即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请求受让股东一并承担责任,实质上是赋予了即使受让股东明知转让股东出资不实即转让股权,债权人也具有选择是否由其对转让股东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也就是说受让股东并非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关键词:股东、债权人、受让股东、连带责任、诉讼当事人  案情简介: 王者风范公司在2003年9月设立时的名称为四川六百岁 [...]

福州商事律师:股份转让价款以出资额为标准,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裁判要旨: 虽然股份转让价款本应依据转让当时股份价值确定,以出资额确定股份价值可能与股份实际价值不符,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以出资额确定股份转让价款属明显的价款悬殊、显失公平,也无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在此情况下不能将其认定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关键词:股份转让、价款、出资额、恶意串通、债权人  案情简介: 2003年2月至12月,建工机械公司同农行金牛支行签订 [...]

福州商事律师:认缴不等于不缴——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应缴未缴股东的法律责任浅析

作者:周志华 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取消了一般性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除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外),同时也取消了股东的出资年限、首次出资中货币出资的比例以及验资报告等规定。 结合公司法此前的数次修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正逐步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迈进,对公司的限制呈现不断放松的趋势,这也符合当前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放松管制,彰显经济活力。 也有的人说,认缴制是公司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