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女星张雨绮却因其前夫袁巴元的微信朋友圈双双上了热搜。袁巴元晒出和张雨绮微信聊天记录,直指张雨绮在与其复合期间脚踏两床与相识几日男子上床,更指其婚内即有此行为。随后张雨绮火速回应,直言自由之身与谁约会是我的权利,头天认识第二天上床纯属放屁。两人在微博开撕之后,袁巴元直言其多次希望与张雨绮协商,能将孩子交予其抚养,而张雨绮更是以此直接回复袁巴元此举是为了抚养权不惜将其逼上绝路。

张雨绮袁巴元

剖去抚养权之争,两人均提及5000万元债务问题,袁巴元指明5000万元系其同意于今年3月前付清的抚养费,而张雨绮却称是袁巴元对其的欠款。足以见得,两人之间此次开撕真正涉及的是与普通夫妻无异的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张雨绮与袁巴元婚后于2017年10月生育一对龙凤胎,后于2018年10月左右离婚,离婚时龙凤胎子女归张雨绮抚养。

福州律师分析:

一、如果离婚时,双方争夺抚养权,袁巴元可能取得抚养权吗?

两人离婚时,当时两名子女均未满两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离婚时龙凤胎子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应由张雨绮抚养。

但是,因为两人生育的是龙凤胎,一子一女,对于有两名子女的,实务中通常会各判决抚养一个,正如王宝强离婚诉讼中亦是如此。

也就是说,在离婚之时,如若两人争夺抚养权,张雨绮的最大优势在于子女未满两周岁。如若袁巴元当时即坚决要求抚养子女的,可以通过不同意离婚的方式,等到子女两周岁以后再行离婚,那么张雨绮的优势将会降低,此时很有可能一人抚养一个。且,如若袁巴元确实有张雨绮婚内与婚外异性交往或发生性行为等出轨证据的,亦对其主张抚养权有所帮助。

二、如若袁巴元现在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变更抚养关系和离婚时判决抚养权归属则存在着很大区别,判定抚养权上亦采取的是不同衡量标准。在离婚时双方相对力量均衡,只是在工作、收入、日常照顾、子女年龄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同优势。但是,如若是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则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得到支持。因为在双方离婚时约定了抚养权归属,也即意味着离婚后子女已经随同抚养一方单独居住、生活一段时间,形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等,出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在无法定情形时,不宜随便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与习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规定,显然上述法定情形都不是轻易能够达到的。袁巴元如果想要变更抚养关系,仅凭张雨绮有新恋情或是常换男朋友等,是无法满足上述规定的,自然也是无法实现其目的的。

当然,如果袁巴元持续爆料并真的使得张雨绮基于此作出让步,双方协议变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则不受上述情形的限制。

三、5000万元抚养费能否反悔、拒绝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而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给付,如每月、每年、每季度支付;另一种则是一次性给付。就袁巴元的说法来说,5000万元抚养费很有可能即是双方约定的一次性给付。而5000万元的抚养费在法律上依法已经能够满足子女日常生活保障了,毕竟于普通民众而言,法院判决抚养费往往是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大多均在每月1000-2000元之间,除非当事人自愿的不在此限。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约定等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对男女两方具有约束力。如若袁巴元拒绝支付的,张雨绮依法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

四、袁巴元若欲减少的,应该怎么做?

那么,袁巴元是否就完全无计可施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亦对子女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进行了规定,对于存在法定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以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为由要求削减抚育费的,应提供足够的依据,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依据不足以证明其实际经济状况明显低于离婚时的经济状况,导致无力依照约好数额付出抚育费的,其关于改变或撤销抚养费约定的建议不能得到支持。

有公开资料显示,张雨绮二婚的丈夫袁巴元,出生于1973年11月,浙江嵊州人,现任上海笕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笕尚股份)董事长、实控人。此外,袁巴元还担任上海城外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新普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7个职务。就其目前的经济实力而言,显然也无法达到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因此,其仍应当履行自己当时的承诺,依约支付抚养费。

在社会观念日益开放,离婚率逐年提高的当下,很多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往往显得冲动又草率。但是,在涉及子女等情况中,还是建议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在最好的时机保障自身最大的利益。但如若已经离婚的,还是应当尽量好聚好散,和平解决。毕竟,曾经的夫妻撕逼,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而其中受害最大的始终都是孩子,就拿袁巴元和张雨绮来说,两人如今闹到如此地步,虽然一方称此生不复相见,另一方称往后过好自己的生活,但是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未来漫长的成长过程中又岂能不受父母间这般关系的伤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