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天沈阳孤寡老人将房产送给学生换养老,后面反悔获法院支持的新闻引起热议。
福州律师蔡思斌发表几点专业律师意见:
第一、双方当初用买卖的方式进行赠与,确实不够慎重。如出于税费考虑用买卖方式过户,双方最好作个书面协议,确认是赠与,并且是附养老义务的赠与。
第二、对于这种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一定要尽责履行相关义务。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支出凭证,否则事后很难说清。
第三、学生之前履行养老义务所产生费用有权与老师另行结算,但支出款项与房屋使用收益能够相抵则无权要求。
新闻确有其事,但福州律师蔡思斌搜索法院判决发现,法院支持老师请求还有一个关键:
学生在2019年有给老师写过确认书,确认房屋虽然登记在学生名下,但仍然是老师的。
至于各家新闻为啥都不提这一点,蔡思斌律师也不知道咋回事!
我是福州律师蔡思斌,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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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