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涌现背债中介介绍人帮忙背债,号称轻轻松松到手百万,那么背债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背债换个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背锅”,将企业债务转给个人,你干的坏事多了名誉不好了国家自然不会扶持你,但是你把坏事说成是别人的,你清清白白那么国家当然会扶持你,这也就是背债原理。
当企业名下有不良资产阻碍经营发展时,他们就会通过中介找到背债人,由中介帮背债人“包装”出一个公司将这笔不良资产抵押给背债人公司,再由背债人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拿到的钱和中介(包装)公司分成,这样不良企业转到了背债人的身上,企业就可以享受国家政策支持。
哪些人适合做背债人呢?——农村或者小城镇里没学历、没家庭、没工作、天天游手好闲的人或者已经对生活放弃希望混吃等死的人,因为这些人中不但很多人征信都是白户而且本身就浑浑噩噩的混日子比较好控制,一说给他们钱什么也不用干就同意了。但是天下真的有这种掉“馅饼”好事吗?自己不出一分钱甚至不需要花费时间,只需要签签字就能拿到几百万?所有来钱快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了,这种行为其实涉嫌诈骗、涉嫌骗贷。中介(包装)公司先给背债人名下过户一套房子,然后再把他变成某家公司的法人,之后的三四个月内让这家公司正常缴税走流水。等贷款批下来后,中介(包装)公司分赃一半,并且把之前过户给背债人的房子、公司等一并处理掉,最后消失。
这对于银行而言有非常大的隐患,被骗的单子都是百万起步,而且实际上背债人根本没有偿还能力,长此以往金融秩序一定会乱套,如果这种情况盛行国家也一定会采取行动打击此类行为;对于背债人,一旦完成交易,名下的所有房子公司都会回收,但是该还的钱还是一分不少的要还。就算名下没有财产当“老赖”,银行也会一直打电话发消息,最后起诉让征信变黑、限高限飞,甚至影响自己的后代。事实上对于背债中介(包装)公司获利最多,而背债人承担风险最高,一旦钱还不上,就会涉及骗取贷款罪。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严重一点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而背债都是百万起步的话十几年的刑期是不会少了。且签署的背债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旦涉及资质包装这类违法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合同,这就意味着这种事情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一定会背上相应的责任,甚至有可能中介拿了所有的钱跑了背债人都毫无办法。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背债还是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