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能买卖,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就有人通过结婚、离婚手段,将农村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他们是怎么做到呢?

男方名下有幢农村房屋,但在离婚时已通过离婚协议归给女方。后男方被人逼债,就想将这幢房屋抵给女债权人。直接买卖过户肯定是不行的,于是他们就开始了一番神操作。

首先由女债权人与丈夫离婚,之后女债权人再与男方结婚,之后马上离婚,在离婚时将农村房屋归给女债权人。女债权人之后又马上同丈夫复婚后,又将房屋转移给自己丈夫。

你看,双方二离二结,这手法多巧妙,不花一分钱就转移了财产,还规避了交易限制,表面上真是完美!

可惜,这一番操作被男方前妻知道了,直接去起诉要求撤销。法院认为上述更名行为系双方恶意串通,侵犯了前妻合法财产权,故最终撤销了上述更名行为。

大家觉得这对男女是不是太聪明了,该怎么评价他们呢?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治随笔,每个工作日一篇,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