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还真有这样的人,好笑的是警察调解了几个小时,还拿他们没有办法,说暂不构成寻衅滋事。
这应该是普通群众都无法理解吧,网约车司机全程无任何违规之处,营业车辆被占一天以上,人家还在车里小便,警察竟然说暂时无法处理?
老百姓肯定是想不通,我作为一个律师也想不通。治安管理处罚法前前后后总共119条,难道没有一条可能处理她们?这难道不属于强拿硬要么?这难道不属于强登、扒乘交通工具么?这难道不属于强迫他人提供服务么?这难道不属于敲诈勒索么?这难道不属于故意毁损公私财物么?
这其实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如果公安这都无法处理的,网约车司机是不是要陪这二位女士地老天荒!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治随笔,每个工作日一篇,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