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6点,蔡律师接听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上来就骂蔡律师,今天上午又有电话打到律所前台辱骂蔡律师“狗屎”什么。而今天下午13点,又有人在蔡律师官网上留言“你大爷,是你说小区外墙脱落业主要担责,开发商没责任的吧。”那么蔡律师究竟是做了什么事情,竟然引得如此多人来怒骂蔡律师呢?

近期,福建省电视台《第一帮帮团》关注了福州滨海首府茗首阁2区外墙面水泥块脱落问题。由于开发商迟迟未出面,导致隐患无法得到全面排查和消除,为此《帮帮团》就开发商、物业、业主的责任承担问题向蔡律师进行了远程电话咨询。而这个简单咨询,就是蔡律师被骂的缘由。有很多网友都认为蔡律师是在帮开发商开脱,将外墙脱落责任全部甩锅给业主。

但事实上,蔡律师在电话采访中是如此解答的: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保修期五年内出现外墙脱落导致人身伤亡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房屋属于全体业主,理论上业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开发商拒绝出面的情况下,可由业委会先行组织人员维修,再向开发商进行追偿。

蔡律师在该解答并没有给开发商开脱,只是提到业主也可能会承担责任。蔡律师之所以做此回答本质上在给业主做善意提醒,希望业委会能尽快解决问题,避免后续出现人身伤害事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真的发生事故,受害人直接将全体业主作为被告大概率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如果确认最终责任是由开发商承担,业主可再另行追偿。为避免风险,业主可先行组织修缮。

当然,如建筑外墙在保修期内,受害方肯定优先选择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索赔,毕竟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主体清楚,目标明确。而受害者如选择业主进行索赔的,则需得到整幢楼房业主的个人信息才能起诉,该取证程序是非常繁琐及复杂的。一般受害者及其律师不会选择该途径进行维权。但如建筑外墙超过保修期,且受害者感觉物业公司规模较小可能赔偿的,其也只能选择起诉楼房整幢业主。

接到清晨5点的电话后,蔡律师和他进行了详细解释,最终他没有再辱骂蔡律师,只是最后留下了一句“老百姓真难啊。”而截止本文撰写之时,早上打电话给前台骂蔡律师的那位,又换了个电话下午继续骂蔡律师。蔡律师也想说“蔡律师也好难。”

采访截图来源:福建第一帮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