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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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被继承人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图片来源于风男)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在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父母遗产日后的处置往往是家庭大事,很多时候会由子女协商一致,谁抚养谁取得遗产等。那么,如若全部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即被继承人在世时,就父母的生活照料等赡养义务的履行以及父母过世后遗产的处分达成协议的,此类协议是否有效?针对该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务中亦存在不同观点。 法定继承人 [...]

作者: |2019/10/2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就被继承人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邻居封堵占用采光井,楼上业主可否去法院起诉?

小区单位房楼道间经常设置有采光通风井。现在小区有很多业主会占用采光通风井,将其扩建占为己用。一般而言,如整条楼道业主都这么做,可能大家也就默认,各占各的,反正采光通风井上下都有人封堵了,再去投诉、诉讼估计也是徒劳的。 不过,我们今天讲的案件却是一业主李某将采光通风井增设封闭楼板,将其改造成卫生间的一部份,楼下邻居没有意见,反而是楼上邻居去法院起诉了。楼上邻居 [...]

作者: |2019/10/23|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邻居封堵占用采光井,楼上业主可否去法院起诉?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世间百态,你作何感想?

一朋友在微信群里问:蔡律师,你们看了这么多奇葩狗血剧,对这世间百态有何感想? 题目这么大,差点让我噎住了,一时无法回答,久久不能回复。老天爷,世间百态呀。虽然我从事律师二十年,看到的奇葩狗血剧确实不少,朋友、亲戚、股东、合伙人之间冲突也处理过很多,但要叫我一下升华到世间百态来进行陈述,来发表感想,确实难度挺大。但如果谈谈情、理、法,讲讲世事人情,讲讲自我修行 [...]

作者: |2019/10/22|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世间百态,你作何感想?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男方功利对待婚姻,女方应碍于情面默默忍受抑或及时止损选择逃离?

知乎问题:男方父亲生病,执意买了地段好的贵房子,只写他名字,但是全款买完没剩多少钱,家人还要治病,就让女方出装修。房子没女方名字,于是女方想把装修作为嫁妆,男方不愿意,认为女方嫁妆应该是一辆车,因为男女双方都没有车,而装修应该是女方婚前弄好。我是女方,觉得讨论这些很伤感情,但是又是很现实的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该如何调整心态?从一个律师角度分析,感觉男方之前已 [...]

作者: |2019/10/21|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男方功利对待婚姻,女方应碍于情面默默忍受抑或及时止损选择逃离?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丈夫以前妻举报其私藏子弹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支持不?

人生是个大剧场,大多数人一辈子过得平平常常。不过有些事还是很具戏剧性,一般人是很难猜想到。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如存在欺诈、胁迫等问题 [...]

作者: |2019/10/21|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丈夫以前妻举报其私藏子弹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支持不?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如何看待高铁外放男要求叶璇道歉,视频曝光不文明行为算侵权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总则》规定,公民是享有如下人格权利的。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 [...]

作者: |2019/10/18|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如何看待高铁外放男要求叶璇道歉,视频曝光不文明行为算侵权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侵犯商业秘密二审改判无罪只因单位损失无法查清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线为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实施刑法第二 [...]

作者: |2019/10/17|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侵犯商业秘密二审改判无罪只因单位损失无法查清  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昆明警方10月14日通报立案侦查李某草死亡事件之梳理

昨天早上七点多看了人民日报客户端所发的关于昆明警方工作通报,内中称李某草死亡为意外事件等,诸多大媒体均一一予以转载,信以为真,遂提笔作了《针对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构成刑事案件之探讨一二》,发在自己的公微号《菜驴法评》及知乎回复上。知乎该话题上了热榜,我所作的知乎回复也平生第一次获得超万赞,阅读量达到70多万。 不过,后面的事情有些魔幻了。 [...]

作者: |2019/10/15|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昆明警方10月14日通报立案侦查李某草死亡事件之梳理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昆明理工大学李心草酒吧被猥亵后坠江死亡事件疑点及可能真相解析!

案件的基本时间线是这样的:1、9月8号上午11点,李心草(云南昆明理工大学大二物联网工程专业181班学生)给妈妈陈女士打电话,约着今年一起看国庆阅兵。2、9月8号下午,李心草在大学室友任某的邀请下去昆明市区酒吧玩,任某邀请了视频中那两个男人,与李心草并不认识。根据陈女士微博上发表的“酒吧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黑衣男子用身体把小草按压在椅子上,小草激烈反抗 [...]

作者: |2019/10/1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昆明理工大学李心草酒吧被猥亵后坠江死亡事件疑点及可能真相解析!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针对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构成刑事案件之探讨一二

感谢网络关注,感谢昆明警方的迅速反馈,但本着探讨精神,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的原则,蔡律师还是想对警方通报情况探讨一二。本探讨纯属个人意见,亦无否定警方辛勤工作的意思,只是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以便能为警方后续调查提供些许思路而。 根据人民日报客户端2019年10月14日7点20通报: 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云南网友@“李心草妈妈”10月12日发文,称其在昆明理工 [...]

作者: |2019/10/14|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针对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构成刑事案件之探讨一二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