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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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单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女方竟然无法赶走住客,这有点小意思!

家事诉讼是家庭内部矛盾高度激化的产物。诉讼某种意义上也是比拼双方的应对策略、招数、手段。有些案件其实就是当事人自行设计的,法院判决则能最终检验双方胜负。蔡律师下面讲述的这个案例,个人就认为有布局之嫌。 一对再婚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其子女,婚后未再生育。女方在案发前已离开男方家庭很久,但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男方体弱多病独自艰难度日。女方后续听闻男方婚内房屋拆迁 [...]

作者: |2024/06/0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单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女方竟然无法赶走住客,这有点小意思!已关闭评论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

农村房屋转让涉及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无法转让,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让农村房屋实际只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 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转让进行限制,但基于“房随地走”的基本原则,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实际即是限制地上房屋的转让,主要规定《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 [...]

作者: |2024/04/29|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 近日,福建某小区因原物业公司合同期满,业委会便开展选聘新物业工作,招标三家物业公司后,才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议,从而选定新物业入场。但该行为引起原物业公司不满,他们认为该小区物业选聘程序不合理,业委会不应在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开展新物业选聘工作,应先召开业主大会形成有效决议,再 [...]

作者: |2024/04/26|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已关闭评论

农村宅基地遗赠他人,遗赠是否有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此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由子女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已无争议。 不少人认为遗赠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类似,但实际上《民法典》对于遗赠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做了明显区分,认为两者在物权效力上截然不同 [...]

作者: |2024/04/22|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农村宅基地遗赠他人,遗赠是否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原创: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离婚协议约定归该方所有“房改房”,过户竟须前妻配合?

福州林先生和前妻在房改时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时使用了双方工龄,该房产登记在林先生个人名下,后林先生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归林先生个人所有,后林先生将该房产出售。在过户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告知必须要与林先生的前妻配合才能够过户,但林先生的前妻目前在国外留学,无法协助。为此,林先生找到福州律师蔡思斌咨询求助。 一、该房产虽登记于林先生个人名下, [...]

作者: |2024/04/1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福州律师原创: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离婚协议约定归该方所有“房改房”,过户竟须前妻配合?已关闭评论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吓人!婚前房产办理公证赠与妻子,最终男方还可撤销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男方将自己婚前个人所有房产以公证形式赠与女方,过户手续尚未办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被任意撤销,正常男方无法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但本案法院认为“赠与合同是以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共同经营家庭,抚养子女为前提条件,案涉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关系。”现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男方有权撤销合同。 《民法典 [...]

作者: |2024/04/11|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吓人!婚前房产办理公证赠与妻子,最终男方还可撤销已关闭评论

福州房产律师评析:按份共有人所占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能否主张以拍卖方式分割房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系姐弟之间就共有房屋分割所产生的纠纷,主要争议焦点为案涉房屋是否应当采取分割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的方式进行分割。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所占份额未达到案涉房屋三分之二,因此不能要求分割。但此种观点实际是混淆了共有物的分割与处分,处分共有物需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共有人同意,但分割共有物则并非如此。若按照此种观点,所占份额较小的共有人将永远无法主动要求 [...]

作者: |2023/12/08|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福州房产律师评析:按份共有人所占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能否主张以拍卖方式分割房屋?已关闭评论

福州房屋律师点评: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条款—出租人视角

房屋租赁合同在社会中广泛存在,不少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都是直接套用网上下载的模板或是使用中介的模板。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押金没收方式等,此类模板合同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但这些模板合同往往并不全面,对于租金较高的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此类模板合同就可能会出现较大问题。故本文蔡律师以出租人视角,简要阐述一些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属格式合同,依法无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那意味着购房者150万元买来房产,开发商每年只需要支付1500元违约金。该金额甚至低于存款利率标准,如此低的违约金标准,开发商自然不会在意,无法起到促使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作用。事实上,此类条款正是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特地将违约金金额约定如此之低。 基于上述理由,一审法院直接依据公平原则作出裁判调高 [...]

作者: |2023/10/23|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属格式合同,依法无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房屋律师评析:合同签订后学位被卖家占用,买家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并主张双倍定金?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不仅是为了居住,有时也是为了子女教育,因此学位是否被占用直接影响房屋价值。如果合同并未对学位进行约定,买方直接以学位被占用要求解除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本案合同虽未就学位问题进行约定,但卖方是在合同签订后方才占用学位。在合同签订后,学位应由买方进行支配使用,卖方私自占用学位直接影响房屋价值,显然已构成违约,应当认为 [...]

作者: |2023/10/1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福州房屋律师评析:合同签订后学位被卖家占用,买家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并主张双倍定金?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