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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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名下房产,法院认定登记虚假时能否直接对该房产强制执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5 

改判要点: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产,若登记名义人否认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案情简介: 林甲系刘艾琳、林乙的儿子,于2012年3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在狱服刑。期间刘艾琳、林乙与A公司签订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填写为林甲,房款均为二人支付 [...]

商品房虽被法院预查封,当事人仍可对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3

改判要点: 预查封虽然可以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处分被预查封的财产,但不能改变被预查封不动产的权属状态,亦不禁止当事人依法对该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 案情简介 2013年2月18日,吴宏强、林奕宏就购买讼争房屋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项。讼争房已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交房,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二人就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方 [...]

作者: |2020/08/06|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商品房虽被法院预查封,当事人仍可对不动产上原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变更或解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3已关闭评论

私下交易未办证商品房,买受人能否排除人民法院对该二手房的强制执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4

改判要点:二手房屋买卖双方未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无法确认交易款项真实性。房屋仅办理预登记,不具有交易条件,买受人有过错,故其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对该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2013年,蒋涵和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诉争房屋。该房产于2013年办理预告登记,权利人为蒋涵。2015年7月2日,蒋涵和李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蒋涵应为李军办理 [...]

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2

改判要点:建设工程合同中,无论税费是否发生在发包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之前,依据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的立法原则,均可认定在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15日,A集团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B公司完成了部分施工任务,因A集团未能按约付款,B公司遂起诉至法院。工行xx支行、C公 [...]

作者: |2020/08/04|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 , , , , , , , , , , , , , |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2已关闭评论

因客观原因无法变更离婚分割不动产所有权的,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1

改判要点: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协议分割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双方对于该不动产所有权的约定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简介: 程明美与洪道兴于2008年1月16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案涉店面归女方所有,但离婚时案涉店面尚不能办理产权证。洪道兴于2013年11月11日向博亚典当公司典当本案标的房产并签署《典当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同日向杨奥 [...]

借款人转贷牟利,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即构成“高利”,借款合同无效–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近年来,部分人以牟利为目的或以民间放贷为职业,从银行套取贷款后,未用于合法经营,扰乱了国家对资金投向、利率宏观管控等政策导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 [...]

出借款部分为银行汇款、部分使用现金,如何认定出借款数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7  

改判要点:虽然此前出借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出借,但其能够就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交付方式、交付地点等内容出合理说明,且款项数额较小具备现金交付的现实可能,应当认定现金出借系真实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26日,王小明向李大虎出具借条一份,主要内容为:“借条兹向李大虎借人民币伍万元正,用于生意周转,月息2%借款人:王小明2015年10月26日”,次日 [...]

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予支持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5  

改判要点: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出年利率24%部分的,不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18日与2008年8月19日,魏华分别向林仁转账30万元与60万元,共计90万元。2011年8月19日和2011年9月20日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4

改判要点:为证明借款双方于借款之前存在或不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提出该观点的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案情简介: 周强于2014年7月18日银行转账10万元至念云的账户。后念云将该笔款项转入其夫薛明账户。念云主张此笔款项为薛明之姐林美琳所借,其仅是代为转交借款,且诉争10万元本金中已有1.5万元为林美琳丈夫邹木代为偿还。周强辩称其收到的1.5万元系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

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若有其他借款,应当另行明确以免混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3

改判要点:借款合同签订双方在交付约定借款后,如存在其他借款行为,则应当另行或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以免造成混淆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4日与2017年12月10日,李树向林楠锋分别转账借款30,000元与10,000元(扣除1,000元利息,实付9,000元),未出具借条。2018年3月3日,李树再次向林楠锋借款60,000元,由李树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