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婚姻期间一方放弃继承财产,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无效?附福州中级法院倾向性观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双方此时处于“婚变”期间,另一方可能会采取放弃继承方式避免所继承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种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存在分歧。资深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谨用相关案例评析该疑难问题。 一、继承开始后即已取得财产所有权,放弃继承权是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实质上属于对继承所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处分行为,损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原告方房某是一名军人,为了规避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019年房某与岳母迟某以买卖方式将房某的房产转移到迟某名下。双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5万元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后续双方可能因为其他问题反目,房某以岳母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为由,双方交易真实目的并不是房屋买卖为由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岳母配合恢复房屋登记等。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一审法院裁判逻辑实际将本案定性为恋爱期间赠与大额款项,分手后能否返还的问题。从数额层面来看70余万属于金额较大,在分手后显然应当返还一定数额。但综合全案证据来看,本案女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现金交易的习惯,结合聊天记录内容可以证明男方承认还欠女方债务,而非女方欠男方债务。 在此前提下,显然不能再鉴定依据转账差额就认定女方从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大额款项能否返还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依据金额大小作为判断能否返还依据,如果金额较大法院一般会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在分手后会支持返还。本案男方转账金额高达240万元,如果不存在《赠与协议》,法院大概率会支持返还。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男方已签署《赠与协议》明确是无条件赠与,正因如此一审法院并没有支持返还款项。 但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