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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发回重审后可以申请再审,最高院民一庭的观点又变了!

2022年6月24日最高院民一庭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再审后将案件发回重审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文章,主要内容为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的程序并非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亦非再审裁判。当事人不服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但 [...]

作者: |2022/07/13|分类: 实务指南|标签: , , , , , , |再审发回重审后可以申请再审,最高院民一庭的观点又变了!已关闭评论

债务人自认还款对象错误,其起诉收款人不当得利能否被支持?-福州中院2022年不当得利最新裁判思路

本案事实其实很简单,但前后却能搞出四个案件出来。蔡律师相当佩服不屈不挠的原告,为律师行业创收作了相当大的贡献。福州中院法官在二审判决对不当得利的举证义务及裁判思路作了充分的阐述,颇多亮点,可供律师办理同类案件予以借鉴。 2014年9月25日,林平勇与案外人陈美丽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林平勇向陈美丽借款150万元,协议签订时王建国也在场。陈美丽当天银行转账13 [...]

作者: |2022/07/12|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债务人自认还款对象错误,其起诉收款人不当得利能否被支持?-福州中院2022年不当得利最新裁判思路已关闭评论

网络参赌案件查扣资金并非都属赌资,不能一律没收!–南平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

司法实践中,开设赌场案件司法机关常常会将公安机关查扣的资金笼统认定为被告人所涉赌资并进行没收。赌场所涉资金流水认为为赌资肯定没问题,但不能在没有证据支撑的前提下将被告所查扣的资金全部认定为赌资而予以没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只有在证据充分证明是用于赌博的金额时才能被认定为赌资,对在案证据无法证实查扣资金来源和用途时,不宜认定为赌资并予以没收 [...]

作者: |2022/07/08|分类: 刑事辩护|标签: , , , , , , , , |网络参赌案件查扣资金并非都属赌资,不能一律没收!–南平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已关闭评论

夫妻一方还款行为能否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北京二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司法审判的难点,尤其涉及到案涉借款仅有夫妻一方签字确认的情形。对夫妻一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已有共识。不过,未签字一方共同还款行为是否可视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实务中仍有争议。对此,本文案例给出意见,可供参考。   案例简介: 白某某系田某某的外甥女。田某某与姜某于2009年9月9日 [...]

作者: |2022/07/06|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夫妻一方还款行为能否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北京二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已关闭评论

丈夫婚内为第三者充值话费、购置女性用品所支出款项,妻子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福州中院2022年案例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转账的款项,妻子有权要求返还。那么,丈夫为第三者充值话费或购买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妻子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吗?   案情简介: 2001年10月9日,王建国、张美丽登记结婚。王建国名下微信号在2017年2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向微信号“小小花”转账支出53959元,而微信号“小小花”向王建国发红包金额200元;该微信号在20 [...]

作者: |2022/07/04|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丈夫婚内为第三者充值话费、购置女性用品所支出款项,妻子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福州中院2022年案例已关闭评论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隐瞒财产的,所隐瞒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约定有效—广州中院2022年裁判案例

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一经发现则该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视为隐匿、转移方放弃分割的权利,该约定依法有效。   案情简介: 李建国与王美丽原为夫妻关系。2019年11月25日,案外人赵小花(李建国母亲)向李建国转账300000元。 2020年3月2日,李建国先后向某证券账户转入100000元、420000元。2020年3月10 [...]

作者: |2022/07/02|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隐瞒财产的,所隐瞒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约定有效—广州中院2022年裁判案例已关闭评论

宣传“无理由退房”,但合同明确约定宣传不构成要约的,购房者无权退房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8日,金艳波与大白置业公司签署《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019年9月19日,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合同备案。该合同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二部分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中第5款载明:“出卖人针对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其所在楼宇、项目做的销售资料及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售楼书、宣传折页、报纸、电视广告等)仅供买受人购房时参考,并不视为正式要约之内 [...]

作者: |2022/06/2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宣传“无理由退房”,但合同明确约定宣传不构成要约的,购房者无权退房已关闭评论

立遗嘱将房产归由已过世儿子的女儿继承并非遗赠,不受60日内接受遗赠限制

作为法律人都知道,遗赠依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已过世儿子的女儿(即立遗嘱人孙女)继承,则法律性质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是否仍要受60日内接受遗赠期限的限制呢?对此,福州中院作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解读,可能是福州中院法 [...]

作者: |2022/06/2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立遗嘱将房产归由已过世儿子的女儿继承并非遗赠,不受60日内接受遗赠限制已关闭评论

真事!拒接一通电话,结果就丧失一套房屋的居住权——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王阿姨在十几年前离婚时,和前夫以及前夫父亲(前公公)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王阿姨和前夫离婚后,登记在前公公名下的房产(婚内一直由王阿姨、前夫、孩子一家三口居住),在离婚后继续由王阿姨一人单独居住,享有永久居留权。协议签署后,王阿姨遂和前夫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前夫抚养,房子里家具家电归王阿姨所有。 王阿姨因为前夫婚内出轨导致不再对婚姻抱有期待,离婚 [...]

作者: |2022/06/24|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真事!拒接一通电话,结果就丧失一套房屋的居住权——福州律师推荐阅读已关闭评论

开发商宣传无理由退房,购房者未签《无理由退房协议书》能否退房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江均通过大白公司在立式宣传广告牌及花溪谷售楼处以巨型宣传板的形式了解到该楼盘相关售楼信息,并至大白公司开发的花溪谷售楼处看房,大白公司在花溪谷售楼处亦公示“无理由退房”的信息板。2019年10月10日,江均与大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了相应购房款。后江均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 [...]

作者: |2022/06/22|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开发商宣传无理由退房,购房者未签《无理由退房协议书》能否退房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