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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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读“私家车拒让救护车”背后的法律问题

12月7日,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一小区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一辆私家车拒绝为救护车让路,导致救护车在小区被迫倒车,疑似因此延误了患者的抢救时间。12月9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违法车主已被行政拘留。此事迅速引发热议,公众纷纷谴责该不文明行为。拒让救护车不仅违背道德底线,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对此,2024年12月 [...]

作者: |2025/01/02|分类: 团队动态, 律师风采|标签: , , |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读“私家车拒让救护车”背后的法律问题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过了之后还能主张是共同债务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法律上后果相同。因此债权人如果在保证期间内主张过保证责任那本案就不会存在争议。正是因为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只能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角度入手。本案一二审的判决结果虽然相同,但法律观点却并不相同。一审法院认为,通过担保就可以推知夫妻双方有共同借贷的意思表示,因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作 [...]

作者: |2024/12/30|分类: 婚姻继承, 民间借贷, 法治随笔|标签: , ,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过了之后还能主张是共同债务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被继承人生前转移的财产是否还能作为遗产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民法典》第1122条将遗产定义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被继承人生前转移的财产是否还能作为遗产继承?司法实践中法院目前的裁判观点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生前转移财产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属于有效处分,则被转移财产不属于遗产;二是生前转移财产不符合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转让行为无效,则被转移财产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本案中,被继承人生 [...]

作者: |2024/12/25|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福州律师评析:被继承人生前转移的财产是否还能作为遗产继承?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遗产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夫妻双方离婚后即便仍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由于我国法律现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在法律上已不存在任何身份关系,因此女方主张是受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显然无法成立。对于是否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一审法院认为被继承人身体状况良好且退休后收入丰沃无需他人扶养,女方无权据此主张酌定分得遗产。但此种观点显然过于狭隘,扶养不应限于 [...]

作者: |2024/12/23|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遗产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一方出具“借条”,能否主张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为借款从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现今不少年轻人结婚时仍囊中羞涩,大多父母为子女能安居乐业,往往出资为子女婚后购置房产。但若日后出现纠纷,该笔款项的性质应认定为借贷还是赠与?若认定为借贷,是否能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上述问题往往会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实践中一般从转账记录、借条、、子女婚姻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部分法院认为可以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第2款可以认定,即有 [...]

作者: |2024/12/20|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律师评析:一方出具“借条”,能否主张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为借款从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已关闭评论

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析羽绒骗局背后的法律风险

“900+蓬松度”“专柜上万元”“贵了随时退”在以羽绒制品为主的直播间里,主播卖力地吆喝着自家产品的优质性价比,90%鹅绒填充的产品,却卖到了十分亲民的价格:49元的羽绒马甲、159元的鹅绒服,接二连三被摆上小黄车,成了冬季热销款。 然而,一条“羽绒服吊牌标70%绒量,实际含量为0”的热搜却戳破了羽绒制品的“温暖”假象。近日,浙江湖州警方查获7万余件0绒量的 [...]

作者: |2024/12/19|分类: 团队动态, 律师风采|标签: , , |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析羽绒骗局背后的法律风险已关闭评论

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答双十一消费相关法律问题

又逢各大电商平台“双十一”促销活动期,面对多种多样的优惠“玩法”,消费者摩拳擦掌,希望用最优惠的价格买到最合适的商品。但在购物狂欢之余,也需警惕先涨价再降价、定金不退产品宣传货不对板等套路,防止“低价”变“低质”。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11月6日《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记者邀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对消费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普法 [...]

作者: |2024/12/19|分类: 团队动态, 律师风采|标签: , , |福州蔡思斌律师受邀至《福建法治报》普法之窗栏目解答双十一消费相关法律问题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去世后房子由女儿继承,后又立遗嘱赠与女友,哪个有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之规定,最后订立的遗嘱效力最为有效。但本案在先的遗嘱是在《离婚协议》中订立,而且是夫妻双方共同订立,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性质与一般遗嘱明显不同。离婚协议经民政局备案,具有对外公示效力,且内容是双方针对人身关系的解除和财产处理等内容的一揽子协议,任何一方 [...]

作者: |2024/12/18|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去世后房子由女儿继承,后又立遗嘱赠与女友,哪个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假离婚”中的离婚登记效力与财产分割效力如何认定?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特定目的共同策划的离婚行为。其本质并非基于双方感情破裂,一般来说为了规避某些法律责任或经济风险,亦或是为了办理贷款、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等。“假离婚”同时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有一定法律知识及防范心理的夫妻还会另行签署一份《假离婚约定书》等,表明其离婚和分割财产的意思是虚假的,以通过协议规避弄假成真,本案夫妻便是如 [...]

作者: |2024/12/16|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律师评析:“假离婚”中的离婚登记效力与财产分割效力如何认定?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假离婚”,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有效吗?

所谓“假离婚”通常指夫妻双方为了购房、躲债等原因办理离婚登记,但双方感情实际并未破裂,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假离婚”的婚姻关系效力,笔者已在《夫妻“假离婚”,为啥不被法院认可?》一文中阐述。对于“假离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司法实践中目前仍存在分歧,同案不同判现象极其严重,导致法律人士无可适从,判决乱象频出。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假 [...]

作者: |2024/12/13|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 , |福州律师评析:夫妻“假离婚”,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有效吗?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