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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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内容理解有争议应结合合同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1  

改判要点: 1.赔偿责任的承担与案涉事故是否发生在承包方修建的工地范围内密切相关,作为发包方应提交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地是否属于承包方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中作为发包方,应持有施工图纸等能够直观体现承包方施工范围的材料,但经一审、二审,其均未能向法庭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 [...]

作者: |2020/12/1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合同条款内容理解有争议应结合合同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1  已关闭评论

合同期满,守约方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9  

  改判要点:合同履约方在履约过程中未存在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合同相对方应当退还合同履约方的保证金。合同相对方未按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构成违约,合同未对违约金未作约定的,合同履约方要求合同相对方按照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支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利息损失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15年2月15日,飞翔公司作为甲方(包机方)与光辉旅行 [...]

作者: |2020/12/1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合同期满,守约方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9  已关闭评论

承租方如因配合扫黑除恶工作无法经营的,其亦无权要求免租–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裁判要点:1、承租方并无证据证明其无法经营系因其政府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2、即便承租方确因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无法经营,此系其作为经营相关类别的企业主服从、配合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及治安管理所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及社会责任,明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3、承租方无法经营的原因与出租方并无关系,故承租方要求免除租金实质系将经营损失由出租方承担,明显于法无据。 案 [...]

“蛋壳公寓”暴雷,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刑责,不能一暴了之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什么是蛋壳公寓?“蛋壳公寓是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高端白领公寓品牌,公司于2015年1月在北京成立,正式进入O2O租房市场,在北京、深圳开设分公司。截至2019年1月17日,蛋壳公寓管理房间数量接近40万间” 。这是百度百科的介绍,看上去挺复杂,但简单来说就是“二房东”。 蛋壳公寓的基本运营模式是:从房东那低价租下房子,再高价转租给租客,租客需 [...]

作者: |2020/12/07|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 , |“蛋壳公寓”暴雷,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刑责,不能一暴了之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却因按揭逾期被收回房屋、赔偿巨额违约金,损失上百万!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件简介:陈远为购买福州某地房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陈远通过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为陈某办理了预告登记,为银行办理了预告抵押登记,后陈某因个人经济原因,逾期三个月未向银行还贷,开发商经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陈远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 [...]

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应具备从业资质,否则合同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屋征收权益如何分配?-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综合陈天长期借用刘飞房屋并且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形,本院认定刘飞向陈天返还40%的房屋增值损失,一审法院认定的比例过高   案情简介: 1990年6月29日,陈天以刘飞名义与福州市仓山区居民自住房合作社签订《合约》一份,购买了坐落于仓山区某房屋,后该房屋遇国家征收,陈天遂于2017年6月9日将刘飞诉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诉请确认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陈 [...]

作者: |2020/12/05|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屋征收权益如何分配?-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2  已关闭评论

向不特定对象开展信用消费授信额度业务应视为金融业务,合同依法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作者: |2020/12/0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向不特定对象开展信用消费授信额度业务应视为金融业务,合同依法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1已关闭评论

小震惊!多名业主拒交服务费,物业诉请支付竟被驳回!–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前几天,有个律师朋友收到法院几份判决很震惊!此前其受物业公司委托起诉多名欠费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案情简单清晰,证据亦相当齐全,可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感觉胸口有点堵。法院裁判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物业催缴二次物业费并公告后业主仍拒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等规定,认为 [...]

职工被处分停岗期间,亦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4

改判要点:从2017年7月1日起,福州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张清停岗期间,小白公司仅按照132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有误,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清工资。 案情简介:张清系小白公司员工,从事公交车驾驶员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止。2015年4月21日,小白公司制定《关于驾驶员运营中“到站不停”违纪行为处理的管理规定》,张清认可该规 [...]

作者: |2020/11/27|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职工被处分停岗期间,亦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4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