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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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后续签一份合同,约定包括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2018年9月8日起,尤凤连续4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妻代夫出售房屋,虽不构成表见代理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改判要点:出卖方在缔约时虽提供了《结婚证》、《户口簿》证明其与系争房屋登记产权人是夫妻关系,并出具《承诺书》表明其保证拥有对系争房屋的完全处分权,但仅此并不足以证明出卖方的行为已具备表见代理的外观特征,但作为无权代理人妻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沈雪、何海系夫妻关系。2019年7月9日,沈雪出具《承诺书》,明确其系XXX室房屋的产权人配偶,产权人何海因事 [...]

仅未交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8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 王勋、海都读者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12年12月28日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协议》,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王勋、海都读者公司约定“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 [...]

作者: |2020/11/2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仅未交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8已关闭评论

附条件放弃继承效力如何认定?–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现实生活中,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往往会在《放弃继承声明书》中往往会有这类表述“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但XX应补偿   元给。”、 “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由XX继承”、“放弃对被继承人名下遗产的继承权,但XX应当履行某种义务(例如购买墓地)”,上述可统称为附条件的放弃继承,那么司法实务中对此类附条件的放弃继承是如何处理的呢?公说公有理,婆 [...]

导游工资按出团量确定,但用人单位仍应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26

改判要点:即便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为“根据导游出团情况确定,并直接从领队收取的游客小费中支付”,但如果劳动者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用人单位仍应按照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支付相应工资  案情简介: 1987年9月,张天通过毕业分配进入大白旅游有限公司工作。2012大白旅游有限公司调整张天到导游部工作,按照大白旅游有限公司的导游工资制度,张天的工资计算方式由之前的基 [...]

作者: |2020/11/19|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导游工资按出团量确定,但用人单位仍应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26已关闭评论

职工未对单位的薪资调整提出异议视为默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7

改判要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生产经营的变化及劳动者的表现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合同约定劳动者的月工资为税前9800元。入职后,劳动者实际工资为税前年薪28万。2018年4月27日,用人单位出具《薪酬信》,载明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劳动者税前年薪由28万调整为25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两次薪资调整是对上述劳动合同中约定 [...]

作者: |2020/11/19|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职工未对单位的薪资调整提出异议视为默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7已关闭评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解除劳动关系前,劳动者有权主张权益-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2

改判要点:1.劳动者诉讼确认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未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前,劳动者未实际到岗工作,用人单位也需按《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诉请赔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因社会保险的拒缴、欠缴、少缴等引起的社会保险争议,属社会保险行政征缴部门的管辖范围,不属劳动争议范围,劳动者可向相应部门主张处理。 案情简介: 20 [...]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约定而免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0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辩解系劳动者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但该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且在劳动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后,也仅为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简介: 李飞飞曾向白柱子公司出具一份《本人不用参加社保的确认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否作为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合法事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19  

改判要点: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非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事由  案情简介: 张清于2008年5月4日入职小白公司,2018年11月1日离职。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小白公司未依法为张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8年11月20日,张清以与小白公司存在劳动争议为由向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于2 [...]

作者: |2020/11/1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否作为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合法事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19  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受伤后,公司给付治疗费用并与其签订《协议书》,能否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7

改判要点:仅有《协议书》而无其他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9日,林星至大白公司位于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81号名城港湾别墅区工作,2018年1月16日下午林星在大白公司另一项目晋安区三盛中央公园32号楼1507室进行油灰工作时不慎摔伤。2018年1月31日大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