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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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员工档案管理整改工作,能否作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4

改判要点:未及时调档影响双方合同的签订,但调取档案并非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不能作为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 案情简介: 林伟于2008年7月1日进入大白公司工作,双方签有两份劳动合同,第一份期限约定为2008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第二份期限约定为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1日止。2018年7月1日林伟向大白公司 [...]

作者: |2020/11/0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员工档案管理整改工作,能否作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4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暂停其职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5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暂停劳动者职务,系行使其自主经营权、人事管理权,其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暂停其职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不能被支持 案情简介: 陈小燕于2009年1月1日入职大白公司。2014年11月28日,大白公司任命陈小燕为副总经理。2018年8月26日,大白公司作出《股东会 [...]

作者: |2020/10/2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暂停其职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5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停止提供劳务当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2

裁判要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工作场地被出租方收回而无法提供劳务并非劳动者过错,不能以劳动者停止提供劳务之日为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节点。此外,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至2018年3月份,应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直至2018年3月份尚未解除。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陈钟入职小白公司,成为该公司的员工。小白公司将陈钟月工资汇入陈钟银行账户:于2018年2月9日 [...]

作者: |2020/10/24|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劳动者停止提供劳务当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2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已在侵权纠纷获得赔偿,能否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1  

裁判要点:劳动者在工作中被第三方侵权伤害,除了医疗费外,其他赔偿项目并不排斥被工伤职工通过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获得双重赔偿、救济  案情简介: 陈云于2015年12月14日进入小白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白公司未为陈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2016年6月3日10时左右,陈云因公外出在福州火车南站站台候车时,不慎从站台坠落到动车轨道上致伤。 2017 [...]

作者: |2020/10/23|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劳动者已在侵权纠纷获得赔偿,能否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01  已关闭评论

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另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归谁所有?–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      

裁判要旨: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另一方名义购房不应认定为“借名买房”,而是应当按照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确认及返还纠纷处理。恋爱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混同,在无法证明各自具体的出资份额的前提下,应当认定双方各享有50%份额。 案情简介: 陈生与林新自2008年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2月23日,被告林新与王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购买青岛市市南区房产,2013年2月23日 [...]

作者: |2020/10/22|分类: 婚姻继承,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 , , , , |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另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归谁所有?–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原创      已关闭评论

《遗嘱》将存款遗赠与第三人后,又另立一份《遗嘱》声明存款由儿子全权处理,存款应由谁继承?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5  

改判要点:被继承人在立下第二份《遗嘱》后,又将存款及利息交由女儿从银行取出,即表明被继承人已经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其遗赠的意思表示,遗嘱内中“负责处理”应为确认继承人为遗产处理人,而为遗产执行人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邵国栋于2018年1月1日去世,2017年4月24日,邵国栋办理了一年期金额为300000元的整存整取储蓄存款。2017年11月29日,邵某2将上述 [...]

作者: |2020/10/21|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遗嘱》将存款遗赠与第三人后,又另立一份《遗嘱》声明存款由儿子全权处理,存款应由谁继承?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5  已关闭评论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4

改判要点:赡养义务的内容广泛,既是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扶助,也有精神上的抚慰;现实生活中,子女通过给付父母生活费用、给父母添置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时常看望父母等,均是履行赡养义务的表现,均值得肯定。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案情简介: 范美美名下有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桔园洲工业区台江工业园内金山工业区 [...]

享受死亡配偶工龄优惠后购房并非单位福利,不能将其视为抚恤金,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继承-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3

改判要点:根据《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王婷购买讼争的房产时,享受了配偶余海的工龄优惠,按照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讼争房产应当视为王婷与余海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余海已于1973年11月26日去世,生前与王婷为夫妻关系。1996年6月18日,王婷参与房改政策,在余海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上签名,购买位 [...]

被继承人针对遗产留有三份不同文件,遗产应如何分割?-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2  

改判要点:1、协议从内容上涉及两处房产的处理、债务的偿还、无产权部份处理、房屋出租、居住权等事项,分析其性质应为分家析产协议,是各方意思表示,不是被继承人单方行为,不是其对死亡后的财产安排,不能认定为遗嘱。 2、《书面意见》并无被继承人死后财产进行分割的意思表示,故书面意见不属于遗嘱,且内容有多处错误,不应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3、赠与合同签署时签署人具有民事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

改判要点: 本案当事人未提出三位证人具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因此,本案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吴某,亦当然具有见证人身份,本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庭审中,三位证人均到庭确认立遗嘱人意愿及签名的真实性,原告提出反驳,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提出鉴定申请也未提供鉴定对比材料,亦不同意被告提供的材料作为鉴定对比材料,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葛大 [...]

作者: |2020/10/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