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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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解答:音乐节因不可抗力取消,消费者能否主张机票、住宿费赔偿?

一、情况介绍 五一期间,福建某音乐节在举办当天早上凌晨4点和6点发布两则受天气影响取消演出的通告,上午10点又发布第三则通告说天气可控恢复演出。不少消费者看到前两则通告时已取消预定行程,造成一定退票手续费等损失。目前主办方只退门票,认为取消是政府决策,无法赔偿机票和酒店住宿费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能否主张车旅费、住宿费等的损失赔偿?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记 [...]

作者: |2024/05/17|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福州律师解答:音乐节因不可抗力取消,消费者能否主张机票、住宿费赔偿?已关闭评论

六百公斤运毒案主犯死刑改判死缓—蔡思斌毒品犯罪辩护成功案例

这是一起特大跨境运输毒品案,主要案情为:台湾省某贩毒团伙在福建沿海寻找一艘运毒船,前往东南亚某国购买毒品,再运回台湾省销售牟利。涉案毒品达到了惊人的600公斤(实际查获405公斤)。台湾省方面根据大陆警方提供的证据,成功拘捕幕后组织者五人,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可见央视新闻的详细报道:https://mp.weixin.qq.com/ [...]

作者: |2024/05/11|分类: 刑事案例库, 刑事辩护, 成功案例, 法治随笔,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 , , |六百公斤运毒案主犯死刑改判死缓—蔡思斌毒品犯罪辩护成功案例已关闭评论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

农村房屋转让涉及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无法转让,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让农村房屋实际只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 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转让进行限制,但基于“房随地走”的基本原则,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实际即是限制地上房屋的转让,主要规定《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 [...]

作者: |2024/04/29|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 近日,福建某小区因原物业公司合同期满,业委会便开展选聘新物业工作,招标三家物业公司后,才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议,从而选定新物业入场。但该行为引起原物业公司不满,他们认为该小区物业选聘程序不合理,业委会不应在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开展新物业选聘工作,应先召开业主大会形成有效决议,再 [...]

作者: |2024/04/26|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福州律师解答:小区业委会自行招标选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和业主能否提出异议?已关闭评论

农村宅基地遗赠他人,遗赠是否有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此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由子女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已无争议。 不少人认为遗赠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类似,但实际上《民法典》对于遗赠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做了明显区分,认为两者在物权效力上截然不同 [...]

作者: |2024/04/22|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农村宅基地遗赠他人,遗赠是否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继承律师解答:为继承父亲遗产,如何开具早已去世的祖辈死亡证明?

林先生父亲因病逝世,为继承父亲遗产,林先生提交了其是父亲独生子以及母亲已先于父亲过世的材料。但办理继承相关事宜时,却被告知还必须提供爷爷奶奶的去世材料。但林先生父亲去世已久,在当时并无正式死亡证明,林先生手头仅有墓碑照片等材料。该如何证明爷爷奶奶已去世,令其苦恼不已,遂前来咨询长期办理遗产继承纠纷的蔡思斌律师。蔡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逐一分析,为林先生理清了相关材 [...]

作者: |2024/04/19|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福州继承律师解答:为继承父亲遗产,如何开具早已去世的祖辈死亡证明?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原创: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离婚协议约定归该方所有“房改房”,过户竟须前妻配合?

福州林先生和前妻在房改时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时使用了双方工龄,该房产登记在林先生个人名下,后林先生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归林先生个人所有,后林先生将该房产出售。在过户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告知必须要与林先生的前妻配合才能够过户,但林先生的前妻目前在国外留学,无法协助。为此,林先生找到福州律师蔡思斌咨询求助。 一、该房产虽登记于林先生个人名下, [...]

作者: |2024/04/1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福州律师原创: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离婚协议约定归该方所有“房改房”,过户竟须前妻配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原创:未回应提交的案例被再审,案例检索报告应如何提交?

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院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述文件发布后,司法实践中亦有法院以此为由裁定再审,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申5273号案件,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 [...]

作者: |2024/04/15|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福州律师原创:未回应提交的案例被再审,案例检索报告应如何提交?已关闭评论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构成重大过错,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且仅有四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若是本案发生在《民法典》生效前,那主张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或许都难以成立。但《民法典》增设了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显然应纳入其他重大过错情形,故应当支持离婚过错损害赔 [...]

作者: |2024/04/15|分类: 婚姻继承,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构成重大过错,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已关闭评论

专稿:技术性离婚丨资本市场的隐秘操作与监管对策

前言: “技术性离婚”作为一种非传统离婚手段,近年来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成为资本市场热点话题之一。这一离婚方式,并非源于夫妻感情的破裂,而是出于规避债务、规避限购政策、股份减持规定等特定目的。2024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明确指出,将严打技术性离婚等绕道违规减持行为,进一步堵塞相关制度漏洞。这一表态 [...]

作者: |2024/04/15|分类: 婚姻继承,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 |专稿:技术性离婚丨资本市场的隐秘操作与监管对策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