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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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死亡配偶工龄优惠后购房并非单位福利,不能将其视为抚恤金,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继承-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3

改判要点:根据《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王婷购买讼争的房产时,享受了配偶余海的工龄优惠,按照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讼争房产应当视为王婷与余海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余海已于1973年11月26日去世,生前与王婷为夫妻关系。1996年6月18日,王婷参与房改政策,在余海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上签名,购买位 [...]

被继承人针对遗产留有三份不同文件,遗产应如何分割?-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2  

改判要点:1、协议从内容上涉及两处房产的处理、债务的偿还、无产权部份处理、房屋出租、居住权等事项,分析其性质应为分家析产协议,是各方意思表示,不是被继承人单方行为,不是其对死亡后的财产安排,不能认定为遗嘱。 2、《书面意见》并无被继承人死后财产进行分割的意思表示,故书面意见不属于遗嘱,且内容有多处错误,不应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3、赠与合同签署时签署人具有民事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

改判要点: 本案当事人未提出三位证人具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因此,本案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吴某,亦当然具有见证人身份,本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庭审中,三位证人均到庭确认立遗嘱人意愿及签名的真实性,原告提出反驳,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提出鉴定申请也未提供鉴定对比材料,亦不同意被告提供的材料作为鉴定对比材料,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葛大 [...]

作者: |2020/10/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已关闭评论

互不相识双方发生收款关系,汇款方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应由被告举证证明收款有合法根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3

改判要点:不当得利纠纷中,原、被告双方互不相识且无经济关系,原告主张系误填银行账户错汇款项,被告抗辩系将账户出借他人使用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此时则因被告无法提供证据佐证,而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简介:尹兆民与陈美娟之间无经济往来,在本案诉讼前也素不相识。2016年5月31日,尹兆民将其在招商银行账户上的250,000元款项分五次(每次各50,000元)通过 [...]

作者: |2020/10/16|分类: 民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 , , , , , , , , |互不相识双方发生收款关系,汇款方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应由被告举证证明收款有合法根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3已关闭评论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改判要点:合同已明确约定“如遇特殊原因,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期”,故出现暴雨、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开发商可以顺延相应交房天数,计算逾期违约金时应予扣除相应天数  案情简介: 2015年张云与大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位于福清市某房屋,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已关闭评论

案件审理过程中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2  

改判要点:案件审理过程中,买受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时间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3年,张毅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仓山区某房屋。合同签订后,当日张毅支付了首付款668000元。2013年10月17日,张毅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小白公司作为保证人,建设银行福建分行作为贷款人,三方签订了《个人住房借 [...]

购房人偿付多数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诉求违约收回房屋显失公平!-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0

改判要点:1.开发商自愿放弃要求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购房人承担因合同解除的违约金的诉请,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本院对此予以照准。因开发商不再主张解除案涉合同及合同解除的违约金,故对于开发商要求购房人配合办理案涉房屋预告登记注销手续及搬离案涉房屋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2.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 [...]

作者: |2020/09/27|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购房人偿付多数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诉求违约收回房屋显失公平!-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0已关闭评论

按日产生逾期办证违约金系独立债权,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9

  改判要点:本案各方当事人采取以日为单位的累计方式计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而不断增长,此时,守约方享有的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继续性债权,其给付内容和范围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亦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按日形成的单个独立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2014年,张琳与小白公司签订一 [...]

作者: |2020/09/26|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按日产生逾期办证违约金系独立债权,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9已关闭评论

逾期交房违约金系按日产生的独立债权,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6    

改判要点: 1、双方当事人未对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支付日期进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系按日产生的独立债权,每日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 2、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之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在2017年9月30日前已经届满的,义务人已经确定取得了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民法总则施行而消灭。 3、按照民法通则规定 [...]

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所享有债权不具有优先性,不得直接抵扣代偿款及律师费等-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5

改判要点: 开发商主张在其应退还买受人的已付购房款中直接抵扣其替买受人偿还银行的代垫款、买受人违约应赔付的违约金,因违约金、代垫款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故不予支持。 因买受人并未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故违约金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3日,俞明向万达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407153元。2013年12月26日,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