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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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与第三人买卖合同无效,产权恢复登记,买方可诉请过户登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 二审诉讼期间,已有生效判决判令房屋权属登记恢复到原所有权人名下,第一手买方要求原所有权人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有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6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协议约定:林义将拆迁安置回迁的房屋出售给徐英。 2009年12月20日,徐英与林义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林义将讼争房屋及钥匙交付徐英。 讼 [...]

注意!“房屋归XXX继承所有”与“房屋归XXX壹人继承所有”意义大不同,切莫混用–福州继承律师原创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实践中,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往往只会刻意排除其他继承人,而不会刻意排除继承人的配偶,例如规定“名下房屋在我死后留给我的儿子XXX。”那么对于这种遗嘱,所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遗嘱中已写明归继承人继承,足以显示其明确的指向 [...]

福州中院大幅改判无权代理卖房违约责任,对合同约定予以全额支持,从19.3万改判为60万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1

改判要点: 父母在未获得子女授权的情况下,以子女名义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权代理,子女明确拒绝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无权代理人应仿照约定全额赔偿。 案情简介: 何华系诉争房屋的所有权人。 2016年4月30日,刘方(买方)与何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方作为乙方、何华作为甲方以及第三人中介所作为丙 [...]

最高院正当防卫行为新规解读-别人先动手打我,怎么还手才是正当防卫

“被打了,是否要还手”话题因涉及公众朴素正义的价值观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社会热点。有人说要还手,有人说不能还,社会各届对此议论纷纷。为此,笔者专门写过有关正当防卫的文章(标题:“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这是正当防卫吧?!-别想得太天真!”)。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关于《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

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可根据一方违约严重程度来确定其相应违约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7

改判要点: 买方在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形更为明显,按照双方的约定及履约情况,认定买方应支付卖方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及卖方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产生的费用。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2日,在中介公司服务下,林花(卖方)、吴海(买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同日,林花(甲方) [...]

公司为股东间转让股权提供担保效力如何认定?–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股权转让是股东退出公司的重要途径。退出公司的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经常会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司法实务中对该担保行为效力认定存在分歧。法院认为担保无效主要理由是:担保行为可能会导致转让股权的股东抽回出资,从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认定担保有效主要理由是:公司担保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担保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担保不是必将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

禁止农村土地买卖规定生效前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 1989年9月17日前的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农村土地买卖的强制性规定,故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案情简介: 陈琛(已故)和邱贞(已故)系夫妻关系,生育有两女一子,分别为陈云、陈霞、陈磊。何海(已故)和朱菁(已故)系夫妻关系,生育两个子女为何捷、何婷。何海和朱菁均系福州市桂山村村民。邱贞户籍所在地为福州市鼓楼区。 1989年9月17日,何海、朱菁、何捷 [...]

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可办证的,二手房卖家有义务配合办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3

改判要点: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所有权人尚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但在案证据体现其系讼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属于未来可期待的事项,其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并过户。 案情简介: 陈庆与林力、程意于2002年2月22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林力将诉争房屋以140000元卖给陈庆,付款方式为现金,协议签订之日陈庆支付现金13000 [...]

作者: |2020/08/30|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可办证的,二手房卖家有义务配合办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3已关闭评论

在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前提下,税费不确定及定金未支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已发生法律效力,税费的落实、定金的支付仅是各方当事人对交易流程的约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简介: 陈云、林辰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26日,陈云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本案讼争房屋。陈云同时并取得预告登记证,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讼争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 2018年2月13日,陈云、林辰(甲方)与任萍(乙方) [...]

夫妻一方解除合同能否认定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与购房者已达成由夫妻一方支付55000元违约金解除案涉合同的合意,事后虽然未经共有人即夫妻另一方的追认,但购房者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夫妻一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另一方构成了表见代理。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4日,陈大海与李霖、王玲在小白公司居间服务下,三方签订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李霖、王玲将一房屋以74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