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内容理解有争议应结合合同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1
改判要点: 1.赔偿责任的承担与案涉事故是否发生在承包方修建的工地范围内密切相关,作为发包方应提交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地是否属于承包方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中作为发包方,应持有施工图纸等能够直观体现承包方施工范围的材料,但经一审、二审,其均未能向法庭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 [...]
改判要点: 1.赔偿责任的承担与案涉事故是否发生在承包方修建的工地范围内密切相关,作为发包方应提交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地是否属于承包方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中作为发包方,应持有施工图纸等能够直观体现承包方施工范围的材料,但经一审、二审,其均未能向法庭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 [...]
改判要点:公司授权代表人对涉案欠款签字确认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依法有效,上诉人据此诉请水滴公司与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于约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蓝精灵公司与水滴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蓝精灵公司就整治工程项目向水滴公司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及现场协助指导,双方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为水滴公司未依合同之约定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的, [...]
改判要点:案涉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被挂靠方的监督和管理,车辆的运营及所开展的运输活动与被挂靠方存在必然联系。同时,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存在着对车辆运营收益进行分配的诉求,因此对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4日,程程公司通过员工洪小伟委托陈小安运送废钢,运费50元/吨、货到付款。陈小安指派案外人张小明驾驶 [...]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改判要点:欠条上加盖的公章与工商备案的公章虽不一致,但公司员工已经作为公司代理人在欠条上签字,公司作为被代理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因购买五金材料欠款,林飞于2017年3月21日向诸葛五金店出具一份欠条,内容为:“今欠到华俤五金店材料贰拾叁万柒仟贰佰柒拾伍元整余欠款壹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伍元整.欠款单位人:上海大白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林飞”,该欠 [...]
改判要点:施工人自认未完成全部工程,应当由其承担已完成工程款数额的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张强承包上渡南台新苑兰花园麒麟建设项目部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并将该工地的4、5、6、7号楼的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分包给林飞施工,并口头约定工程验收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95%,属于5%验收后一年内支付。张强自认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全部工程款为194800元,后张强支付了165 [...]
改判要点:因生效民事判决包括被告腾退涉案房屋,至今已经长达十一年之久,被告理应在上述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结果,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结果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房屋所有权人要求刘会、刘民按照每月8000元的标准交纳涉案房屋租金,依据充分。但生效的判决包括月租金标准1043元,故本案中,本院仅判决被告支付差价部分即6957元。如今后市场价 [...]
案情简介:2009年11月3日,孙新与骆静签订《合同》,约定孙新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骆静。内有约定:“……现卖方户籍在本房屋的户籍管理机关,卖方承诺于签订合同之后五年内将户籍迁出。”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骆静给付房款,孙新交付房屋,但至今孙新及其家人户口仍在涉案房屋内。 2016年4月9日,骆静将涉案房屋出卖给案外人刘海,合同第(三)款约定:出卖人应当 [...]
改判要点:蒋一经张孔同意后叫周海一起做工,接受张孔的施工管理,张孔向蒋一预付了蒋一和周海的生活费1000元,期间大黑公司未曾对蒋一和周海面试、培训或发放工资。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大黑公司有授权张孔以大黑公司的名义招工或管理。可见,周海与大黑公司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亦未形成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案情简介:2019年3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