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分手后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转账款项,法院不予支持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司法实践中,原告主张返还恋爱期间转账款项多是以附条件赠与和民间借贷为由。但本案原告却是另辟蹊径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转账款项。一审法院虽支持其诉讼请求,但实际上是以附条件赠与为由支持而非以不当得利为由支持。对此,二审法院并没有对是否构成附条件赠与进行过多论述,而是回到原告的请求权基础,以“作为不当得利请求权人应当对欠缺给付原因的具体情形 [...]
本案比较曲折。原告以民间借贷起诉一二审均败诉,再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讼,最终结果又是先赢后输。本案二审法院对于民间借贷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否属于一事不再理、前后案件判决是否存在冲突等法律问题作了清晰明确的认定,逻辑推理得当,判决让人心服口服,对于律师办理类似案件应有较大参考借鉴空间。 案情简介:南漳县龙泉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是2005年12月23日由黄治奎、谢建国 [...]
在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没有其他借据情况下如何起诉收款人?很多当事人会直接以民间借贷起诉,但如民间借贷诉求不被支持的,当事人又会转向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起诉。当然,这内中风险巨大,有的法院会直接以一事不再理原则驳回起诉的。 案情简介:原、被告都在北京务工,二人通过被告二哥张x介绍相识。2013年3月,经被告介绍,原告从凡高公司承揽建设涉案工程,工程造价每公里4800 [...]
本案事实其实很简单,但前后却能搞出四个案件出来。蔡律师相当佩服不屈不挠的原告,为律师行业创收作了相当大的贡献。福州中院法官在二审判决对不当得利的举证义务及裁判思路作了充分的阐述,颇多亮点,可供律师办理同类案件予以借鉴。 2014年9月25日,林平勇与案外人陈美丽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林平勇向陈美丽借款150万元,协议签订时王建国也在场。陈美丽当天银行转账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