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赠与情人款项,妻子请求撤销竟不被支持?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男方出轨,原配起诉情人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追回财产。一般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以赠与行为侵害夫妻另一方的共有权以及违反公序良俗认定赠与无效。 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本案夫妻双方均系香港人,并且二人在大陆也无经常居住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男方出轨,原配起诉情人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追回财产。一般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以赠与行为侵害夫妻另一方的共有权以及违反公序良俗认定赠与无效。 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本案夫妻双方均系香港人,并且二人在大陆也无经常居住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
一、最高院明确,父母分居期间,子女有权要求未共同生活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明确:103.离婚并不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问:夫妻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对子女不管不问,子女可否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该规定是对原《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的保留,只是在字词上进行了微调。 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以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