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赔偿费 不构成不当得利
刑事和解赔偿费 不构成不当得利||福州刑事律师分享 【案情】 2015年8月至12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假名、虚增煤炭产量的方法,套取黑湾煤矿资金。2016年1月28日,张某被刑拘。3月2日,张某之妻向黑湾煤矿交纳6万元,黑湾煤矿出具收据注明“暂收赔偿款6万元”,并于同日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申请,以张某已经主动缴纳部分赔款为由,请求对张某采取取保 [...]
刑事和解赔偿费 不构成不当得利||福州刑事律师分享 【案情】 2015年8月至12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假名、虚增煤炭产量的方法,套取黑湾煤矿资金。2016年1月28日,张某被刑拘。3月2日,张某之妻向黑湾煤矿交纳6万元,黑湾煤矿出具收据注明“暂收赔偿款6万元”,并于同日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申请,以张某已经主动缴纳部分赔款为由,请求对张某采取取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