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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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未查明承揽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应对承揽人受伤负相应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3  

改判要点:作为定作人,在未查实上诉人是否具有相应承揽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维修工作交予上诉人施工,存在选任过失,故本院酌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损害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陈斐与陈杰系父女关系。陈杰系房屋的所有权人,陈斐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 2018年4月,陈斐因诉争房屋阳台遮檐需维修,经人介绍与张同商谈维修事宜并口头约定由陈斐一次性支付4000元( [...]

作者: |2020/12/23|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定作人未查明承揽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应对承揽人受伤负相应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23  已关闭评论

买卖不破租赁亦非绝对,本案应系不定期租赁–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裁判要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的认定原则,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的档案资料中复印所得的《商铺租赁合同》的证明力大于被上诉人提交的《商铺租赁合同》;被上诉人未曾向抵押权人及执行法院披露 [...]

作者: |2020/12/2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买卖不破租赁亦非绝对,本案应系不定期租赁–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安置面积少50㎡,后续补偿标准应依据登记房产之时法规-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8  

改判要点:2013年2月17日,上诉人取得讼争房产的产权证,此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均已废止,不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以评估价格作为货币补偿金额的依据。故二审法院依据上诉人的申请,委托评估公司对讼争房产进行评估并无不妥。上诉人取得产权证次日,即可行使 [...]

起诉公司退回投资款,一审认定借贷,二审改判驳回诉请-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7  

  改判要点:结合证人证言等,本院采信被告(公司)关于原告实际系与股东协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并接受股东指示向被告、股东付款的陈述,原告关于其直接投资被告的主张与在案证据相悖,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陈海系大黑公司法定代表人。鑫一公司系小白公司股东,杨鑫系鑫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6月21日,赵君与鑫一公司签订一份《小白公司股权转 [...]

因招商进度发生纠纷,诉讼时效并非从招商协议约定期满之日起算-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5  

改判要点:案涉协议中的合作事宜应以完成相应的招商进度为前提,否则后续的合作事宜无从开展,因此就招商进度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不应从案涉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应从纠纷产生之时起算。 案情简介: 2014年4月24日,大黑公司与小白公司签订了《招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1.小白公司委托大黑公司负责……招商工作,并授权大黑公司对外签订招商协议……2.双方合作 [...]

作者: |2020/12/18|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因招商进度发生纠纷,诉讼时效并非从招商协议约定期满之日起算-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5  已关闭评论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是否可依据承揽合同相关规定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2

改判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关于“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第二百六十八条关于“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对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10年,大白供水公司(甲方)与小黑电力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电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小黑电力公司承包大白供水公 [...]

作者: |2020/12/18|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是否可依据承揽合同相关规定行使合同的任意解除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2已关闭评论

公司备案章程与内部章程不一致,以哪一份为准?–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为什么会出现工商备案章程与内部章程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各地工商登记部门对《公司法》有“独特的理解”,对公司章程限定了特定的范本。虽然《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如果公司股东拿着“私人定制”的公司章程去工商登记部门备案时,往往会被工商局以“与范本不符”为由不予备案。因此股东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重新订立一份内部公司章程。那么当公司备案章程与内 [...]

2015年10月1日前物业费拖欠诉讼时效为二年,不适用三年期间-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14  

  改判要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才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5年10月1日前的物业费,至2017年10月 [...]

杂评:人脸识别正当行,谨防商家不法采集及使用!–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科技在进步,人脸生物信息也逐步被科技破译应用在现实生活中。 据新闻报道,开发商为防止“飞单”,人脸识别技术已被引用到售楼部房产销售。简单说就是开发商依靠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客户是自然到访还是分销客户,以防自然到访的客户为优惠又找渠道分销。如此,开发商就需要多给渠道分销佣金或提成,导致自身成本增加。而技术供应商的数据公司,甚至可以做到对专门区域、特定人员识别抓拍, [...]

作者: |2020/12/16|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 , , , |杂评:人脸识别正当行,谨防商家不法采集及使用!–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第三者即便无过错,对于男方赠与财物亦应部分返还-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赠与合同纠纷13  

  改判要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给当时与其系恋人关系的第三人,男方该赠与行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该行为侵犯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另一方面,男方该赠与行为亦违反了公序良俗,故案涉赠与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案情简 [...]

作者: |2020/12/1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第三者即便无过错,对于男方赠与财物亦应部分返还-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赠与合同纠纷13  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