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权的两个问题——福州房产律师推荐阅读

  居住权最早出现于2005年《物权法》草案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一条,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写入《物权法》的定稿中,直至本次修订《民法典》才终于是将其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加入到我国民法的物权体系中。《民法典》立法远晚于《物权法》草案,随着立法技术的提升,按理而言《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应当较《物权法》更为完善,但笔者仔细研读后发现,《民法典》关于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