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恋爱期间为增加双方婚后资产提供投资资金,不构成委托理财关系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恋爱期间转账发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赠与和借贷两种类型上。但本案则较为特殊,原告认为属于委托理财纠纷。对于委托投资理财关系证明,需要有更加确切的证据,在无书面合同且双方系恋爱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基本不会轻易认定双方构成委托理财关系。 就本案而言,从双方的聊天记录来看“嗯,赚了我们买房……要不我们赚了,先拿出点本。反正你亏了也没事。我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