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原创:香港居民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香港配偶无权要求返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但香港地区法律则非如此规定,根据香港法例第182章《已婚者地位条例》,香港夫妻以分别财产制为原则,即已婚男女有权自行处置其名下财产,无需征得对方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