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律师原创: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并不一定分得一半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少人观点认为这样在离婚时被加名一方即可分得50%份额。但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是,登记为共同共有并不意味着双方均等享有房屋份额,需要通过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确定份额,甚至婚姻存续时间亦可以作为一个考量因素。 具体本次评析案例,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加名一方有将房屋一半份额赠与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