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建筑,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3
改判要点: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不明的建筑物,在尚无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权利合一原则,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案情简介: 福建省气候中心系诉争校舍所有权人,其与福州左海学校签订《校舍租赁合同》一份。2017福建省气候中心就上述合同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之诉。后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福州左海学校将租 [...]
改判要点: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不明的建筑物,在尚无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权利合一原则,可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案情简介: 福建省气候中心系诉争校舍所有权人,其与福州左海学校签订《校舍租赁合同》一份。2017福建省气候中心就上述合同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之诉。后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福州左海学校将租 [...]
改判要点: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产,若登记名义人否认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案情简介: 林甲系刘艾琳、林乙的儿子,于2012年3月23日至2017年8月24日在狱服刑。期间刘艾琳、林乙与A公司签订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填写为林甲,房款均为二人支付 [...]
近年来,部分人以牟利为目的或以民间放贷为职业,从银行套取贷款后,未用于合法经营,扰乱了国家对资金投向、利率宏观管控等政策导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 [...]
改判要点:债权人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证明部分借款根据债务人的指示转账汇入案外人账户,剩余款项以现金交付债务人。债权人提交的《银行账户流水》显示案外人向债权人固定支付小额款项与其主张的借款利息数额相当,可以认定债权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借款,本案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7日,柯丹向杨星出具《借条》,载明:“柯丹向杨星借款20万元。”。 根据杨星提 [...]
改判要点:虽然此前出借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出借,但其能够就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交付方式、交付地点等内容出合理说明,且款项数额较小具备现金交付的现实可能,应当认定现金出借系真实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26日,王小明向李大虎出具借条一份,主要内容为:“借条兹向李大虎借人民币伍万元正,用于生意周转,月息2%借款人:王小明2015年10月26日”,次日 [...]
改判要点:刑事判决仅排除了债权人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民事权利的可能,债权人仍有权利就未经退赔的损失向其他负有民事责任的主体提起民事诉讼。案涉收款收据均有公司盖章,内容上明确为借款,故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案情简介: 2004年5月至2005年12月间,福力公司共向黄松出具收款收据六张,共写明借款889000元,由出纳“小云”签字并加盖有单位公章,其中四 [...]
改判要点:为证明借款双方于借款之前存在或不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提出该观点的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案情简介: 周强于2014年7月18日银行转账10万元至念云的账户。后念云将该笔款项转入其夫薛明账户。念云主张此笔款项为薛明之姐林美琳所借,其仅是代为转交借款,且诉争10万元本金中已有1.5万元为林美琳丈夫邹木代为偿还。周强辩称其收到的1.5万元系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