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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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婚内夫妻约定将共有房屋给女儿至成年再过户,离婚时可否要求重新分割?

前言 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离婚带来的纠纷,夫妻二人在婚内约定将共同共有的房屋送给女儿,后由于双方离婚男方又要把房子卖掉分割,该约定到底属于可撤销的赠与还是属于不能反悔的约定呢? 案件事实 1、2012年张男和陈女经人介绍认识,于2013年登记结婚,且在年底生下一个女儿;2、婚后几年双方逐渐因为生活琐碎及性格问题发生争吵,但这并不影响二人对女儿的疼爱 [...]

订立共同遗嘱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反悔新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约定任何一方先去世的,财产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均去世后由双方的子女继承,这种模式也被称为“柏林式遗嘱”,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共同遗嘱类型。对于此类遗嘱在一方过世后还能否被撤销,司法实践中主要分为两种观点,即本案的一二审法院观点。一审法院的观点认为遗嘱人在共同订立遗嘱后即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再撤销,而二审法 [...]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离婚诉讼中涉及侵犯隐私权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出轨行为由于其隐蔽性,相关证据一般难以直接取得,因此另一方要想取得此类证据可谓是要费尽心机,往往需要通过偷拍、偷录,甚至聘请私家侦探取得。但是通过此类方式取得的证据,往往涉及侵犯隐私权,过错方通常会以证据系非法取得进行抗辩,否认证据效力。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是如何认定判断此类证据的效力?福州律师蔡思斌谨以实务案例评析一二。 一、综合衡量取得证据方法的违法性所损害 [...]

丈夫欠债房屋被法院拍卖,妻子卖下份额后债权人又来追究,好冤

案件情况 有些事,一定要咨询律师,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帮你处理。否则你自以为是的完美操作,到头来仍是辛辛苦苦为他人作嫁衣。 福建周宁就有这么一个自作聪明案例。丈夫因欠债(个人债务)房屋被法院冻结拍卖。可能是对房屋有感情,妻子还是想将这房屋买回来。当然妻子没那么傻,事先应该也有请教了律师。为此,妻子在法院拍卖之前,于2021年8月25日与丈夫签署财产约定,约定“ [...]

离婚三天前夫即再婚、半年生子,前妻二年后知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能否支持?—北京三中院2023年改判案例

这是北京三中院2023年案例,案情相当清楚,但涉及的法律关系却有一定说头,并非如此简单。 男女双方原为夫妻关系,后双方于2019年10月18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19年10月21日男方即与他人再婚,于2020年4月13日生育一子。女方称2022年才知晓,故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男方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 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女方诉 [...]

作者: |2023/09/15|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离婚三天前夫即再婚、半年生子,前妻二年后知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能否支持?—北京三中院2023年改判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按份共有人主张分割共有房产,哪些情形法院可能不支持?

前言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按照上述规定按份共有人似乎随时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 [...]

丈夫主张妻子擅自转账转移款项,是否需举证该款系共同财产?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基于夫妻关系特殊性,对于婚内在双方账户内的款项,法院原则上推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而言,对于婚姻关系期间一方对外转账的款项,法院会推定相关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类案件中,法院亦基本不会特地要求夫妻一方针对款项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夫妻一方在婚内取得的大量款项是来源于其出售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数额已远远覆盖向第三方 [...]

福州离婚律师:婚姻期间一方放弃继承财产,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无效?附福州中级法院倾向性观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双方此时处于“婚变”期间,另一方可能会采取放弃继承方式避免所继承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种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存在分歧。资深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谨用相关案例评析该疑难问题。 一、继承开始后即已取得财产所有权,放弃继承权是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实质上属于对继承所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处分行为,损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婚内炒股未经配偶同意、造成高额亏损系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女方可提前分割共同财产–北京高院23年案例

前言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在配偶双方之间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各自应得份额和具体财产的重要制度。《民法典》平等赋予了配偶双方该权利,除了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单方通常仅在离婚、法定婚内分割、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三类情形下方可行使。 《民法典》第1066年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

作者: |2023/08/16|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婚内炒股未经配偶同意、造成高额亏损系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女方可提前分割共同财产–北京高院23年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评案: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女方,另案生效判决又认定该房属男方父亲所有,女方如何维权?-厦门中院22年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要慎重,如通过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尤要慎重。毕竟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一揽子协议,在夫妻财产分割上不需要等额对价,不存在显失公平一说,一经签署在民政局备案即可生效,几乎无法被撤销的。但有的当事人自作聪明,认为既然离婚协议无法撤销,我能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达到目的呢? 本案就是这么一个“ [...]

作者: |2023/08/11|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福州离婚律师评案: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女方,另案生效判决又认定该房属男方父亲所有,女方如何维权?-厦门中院22年案例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