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拆迁房已转让卖方却将产权作到姐姐名下办理抵押贷款并抢占学位名额,最终结局很喜人,姐弟被法院判赔百余万
2015年1月,福州姚先生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所涉被拆迁人是卖方已逝母亲林氏名字,且产权证尚未办理,故姚先生与林氏儿子江先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仍然有让江先生二个姐姐作为共有人在合同上一并签字。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82万,买方先行支付65.6万后,房屋使用权即归买方,余款16.4万待房屋产权办至买方时支付,如卖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65万并承担诉讼维 [...]
2015年1月,福州姚先生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所涉被拆迁人是卖方已逝母亲林氏名字,且产权证尚未办理,故姚先生与林氏儿子江先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仍然有让江先生二个姐姐作为共有人在合同上一并签字。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82万,买方先行支付65.6万后,房屋使用权即归买方,余款16.4万待房屋产权办至买方时支付,如卖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65万并承担诉讼维 [...]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邮寄委托书委托律师需要领事馆出具证明文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通常而言,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与一般让与担保不同,本案债务人并未实际取得房屋产权证,其办理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变更,而非房屋产权变更。若是正常的让与担保,即便债权人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此时房屋买受人支付合理对价后构成善意取得,依然能取得房屋物权,债务人即无权再要求返还。如果简单以债务人无权处分便认定房屋应当返还,显然对已经支付合理对价的房屋买受人不公。在 [...]
房屋租赁合同在社会中广泛存在,不少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都是直接套用网上下载的模板或是使用中介的模板。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押金没收方式等,此类模板合同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但这些模板合同往往并不全面,对于租金较高的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此类模板合同就可能会出现较大问题。故本文蔡律师以出租人视角,简要阐述一些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那意味着购房者150万元买来房产,开发商每年只需要支付1500元违约金。该金额甚至低于存款利率标准,如此低的违约金标准,开发商自然不会在意,无法起到促使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作用。事实上,此类条款正是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特地将违约金金额约定如此之低。 基于上述理由,一审法院直接依据公平原则作出裁判调高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不仅是为了居住,有时也是为了子女教育,因此学位是否被占用直接影响房屋价值。如果合同并未对学位进行约定,买方直接以学位被占用要求解除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本案合同虽未就学位问题进行约定,但卖方是在合同签订后方才占用学位。在合同签订后,学位应由买方进行支配使用,卖方私自占用学位直接影响房屋价值,显然已构成违约,应当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