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未及时通知租户 构成违约赔偿17万元
房屋出租人出售房产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如东县海保公司因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被判向租户李女士赔偿损失17.2万元。 2005年起李女士在如东县租赁海保公司所有的商铺经营婚纱摄影拍摄生意,约定年租金4万元,租期八年(自2006年2月1日起至 [...]
房屋出租人出售房产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如东县海保公司因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被判向租户李女士赔偿损失17.2万元。 2005年起李女士在如东县租赁海保公司所有的商铺经营婚纱摄影拍摄生意,约定年租金4万元,租期八年(自2006年2月1日起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