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广告宣传材料排除可以认定有效,交房条件应以合同为准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 广告宣传材料 房屋交付标准 裁判主旨:合同中约定相关广告宣传材料排除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则广告宣传材料就不能作为讼争房屋交付的标准,房屋的交付标准还是要以实际约束的合同为准。  案情简介: 2013年6月21日,原告张玉艳与被告唐乾明月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六份合同附件,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座落于永泰县某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