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拆迁协议增加孙子名字是家庭内部分配或赠与,爷爷能否撤销?
福州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合同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并不复杂,但亦有值得学习之处。作为不动产性质的赠与,即便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后续亦办理了相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但仍视为赠与标的没有转移,赠与人仍有权行使撤销。 案件情况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上海王老先生老宅拆迁,当时安置人口是王老先生夫妇及父亲、儿子,后为家业传承及节约税费需要,王 [...]
福州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合同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并不复杂,但亦有值得学习之处。作为不动产性质的赠与,即便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后续亦办理了相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但仍视为赠与标的没有转移,赠与人仍有权行使撤销。 案件情况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上海王老先生老宅拆迁,当时安置人口是王老先生夫妇及父亲、儿子,后为家业传承及节约税费需要,王 [...]
福州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买卖拆迁安置房风险很大,风险主要在于出售人可能身背巨额债务,在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后有被法院冻结及执行可能。当然,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 [...]
案情简介: 刘田与李梅系夫妻关系,刘平系刘田与李梅婚生次子,出生于2003年8月29日。2013年5月10日,刘田与李梅作为刘平的法定代理人,以刘平的名义购得两套房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承买人签字均系代签。合同签订时,刘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3年10月8日、10日,刘田、李梅夫妻将两套房产登记于刘平名下,购买上述房产的实际出资人为刘田、李梅。 另查明,2 [...]
裁判要点:被告之所以在本案诉讼前选择对外不干涉原告的房屋占有状态,对内亦不要求被告之妻、子返还已收房款,从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而言,实际上是向被告之妻、子表示愿意维持交易现状,并在经过权衡后作出了追认处分权的意思表示,以避免使被告之妻、子在当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影响家庭和谐稳定。被告这种意思表示方式符合夫妻、父子此类主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习惯与社会常理,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