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经营者表示对所售保健品系有毒有害并不知情,法院将如何审查?–湖南株洲中院2021年案例

现实生活中保健品种类多种多样,甚者有些保健品存在有毒有害成分,而经营者销售该类产品就可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当然,经营者对此并不知情,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依法并不构罪。那么,司法实践是如何审查经营者是否具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主观心态,本文案例给出解读,值得一看。   案例简介: 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陈大勇先后1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