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法人之间是否存在现金支付的判断规则——北京三中院判决大三环公司诉南粥北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司类法人之间是否存在现金支付的判断规则 ——北京三中院判决大三环公司诉南粥北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公司类法人之间的现金往来款项应审慎认定,不能仅凭一方在另一方开具的支出凭证上签字,就认定公司支付了相应的现金。应根据现金支付的领域、金额大小、现金来源、保管、提取、支付时间、地点、人员和财务记账手续等,来综合判断现金支付的事实是否发生。 案情 [...]
公司类法人之间是否存在现金支付的判断规则 ——北京三中院判决大三环公司诉南粥北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公司类法人之间的现金往来款项应审慎认定,不能仅凭一方在另一方开具的支出凭证上签字,就认定公司支付了相应的现金。应根据现金支付的领域、金额大小、现金来源、保管、提取、支付时间、地点、人员和财务记账手续等,来综合判断现金支付的事实是否发生。 案情 [...]
一、交易结构条款 投资协议应当对交易结构进行约定。交易结构即投融资双方以何种方式达成交易,主要包括投资方式、投资价格、交割安排等内容。 投资方式包括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受让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少数情况下也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等,或者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 确定投资方式后,投资协议中还需约定认购或受让的股权价格、数量、占比,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