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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怠于偿还按揭贷款构成违约,开发商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5

改判要点: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其代为偿还买受人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累计金额超过本金10%即构成根本性违约的,若买受人构成上述违约行为,开发商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案情简介: 2010年,A公司与吴惠泽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中约定:A公司代吴偿还的按揭贷款本息累计金额超过本金的10%,则视为吴构成根本性违约,A [...]

民间借贷新规出台后,多给付的利息能要回吗?–福州民间借贷律师蔡思斌原创

民间借贷新规,即指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多给付利息,则是指已经支付的超过新规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的部分利息。 举例来说:甲在2019年8月1日借给乙10万元,约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贷款数额及支付期限有差错,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可适当减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对涉及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做出改变,开发商未变更合同中相应的商业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因付款违约所承担的责任可适当减轻 案情简介: 2017年,陈明达、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陈明达付首款后于4月27日前付商业贷款2830000元,并约定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后双方将首款提 [...]

作者: |2020/08/25|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贷款数额及支付期限有差错,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可适当减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4已关闭评论

开发商逾期交房整改验收合格后在小区公告的,可否视为违约截至日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3

改判要点:因开发商未对小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而导致买受人拒绝收房的,开发商在整改并验收合格之后,若其已构成逾期交房违约,则应将书面通知送达拒绝收房的买受人,送达之日即为违约日期计算截止日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陈红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后陈红等部分业主认为不符合交房 [...]

开发商格式条款大幅增加买受人违约责任而未对自身违约责任做出相应调整的,应认定为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将买受人违约金额由累积应付款的3%大幅提高到总房款的20%,却未相应调整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属于加重相对方责任,该条款无效  案情简介: 2017年,A公司与陈龙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金是累计应付款的3%,而补充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后因陈龙生未按约支付部分购房款,且 [...]

作者: |2020/08/2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 |开发商格式条款大幅增加买受人违约责任而未对自身违约责任做出相应调整的,应认定为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2已关闭评论

夫妻一方存在不忠实行为,赠与方可撤销公证赠与–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那赠与合同经公证后是否意味着赠与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撤销赠与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而该条并无但书条款,也就意味着 [...]

子女起诉老人要求搬离子女名下住房,应先行支付安置费才可被支持-物权纠纷08

改判要点:子女起诉主张老人搬离登记于子女名下的住房时,若只存在口头承诺继续承担赡养义务,而未实际对老人的后续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法院在判决时应明确子女对老人的具体赡养方式,要求子女先行支付安置费用后才可搬离  案情简介: 林凤与王小美系母女关系。林凤在连江县城镇范围内无房产。2008年12月王小美于其兄处受让取得诉争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林凤自2006年起一 [...]

遗嘱继承人对于是否存在非婚生子女等消极事实不承担证明责任,相应事实应由人民法院查明-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7

改判要点:证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消极事实(如是否存在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遗嘱继承人及相关事实主张者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人民法院应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不能将证明责任加在消极事实主张者上。 案情简介: 诉争房屋系刘甲、刘乙兄弟共有,刘甲与陈花系夫妻关系,生前育有刘强丹等儿女。刘乙无配偶,抱养一女,其生前立下遗嘱,约定将诉争房屋中属于刘乙部分的产权留给刘强丹继承 [...]

个别业主无权撤销小区业委会决定事项-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6 

改判要点: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个别业主就业委会决定的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与管理事项提出撤销诉讼请求,法院可依法驳回 案情简介: 刘佳佳系A小区业主。2014年6月A小区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后小区业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将物业楼二层一半面积出租作为少儿培训中心(机构),对小区 [...]

未经处分权人同意,公房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拆迁房产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5

改判要点:属于省级公产的房屋,在被划拨给其他公司时若有约定处分权的,则于拆迁前后应严格遵守该房屋处分权的约定,公房所有人未经批准同意不得任意处分  案情简介: 李江于2001年期间系诉争房屋租户,2004年8月3日,B公司(甲方、拆迁人)与李江(乙方、被拆迁人)、C拆迁工程处(丙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内容为甲方委托丙方拆迁乙方房屋,就地安置乙方 [...]

作者: |2020/08/12|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未经处分权人同意,公房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拆迁房产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物权纠纷05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