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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许威故意伤害案件—互殴与防卫行为的区分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闽01刑终1311号 裁判要点:被告人对无力对其攻击的被害人连砍三刀,其主观上具有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意,其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 抗诉机关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许威,男,1968年2月8日出生。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许威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 [...]

作者: |2019/03/20|分类: 刑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许威故意伤害案件—互殴与防卫行为的区分已关闭评论

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陈某林、陈某鸿行贿、介绍贿赂罪案件—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受贿罪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闽01刑终236号 裁判要点:行为人实施参与洽谈行贿所欲谋求的利益、行贿钱款,转交财物等积极的帮助行为,应认定为行贿罪的共同犯罪。 原公诉机关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林,男,1947年8月1日出生。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鸿,女,1976年3月9日出生。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 [...]

作者: |2019/03/15|分类: 刑事案例库|标签: , , |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陈某林、陈某鸿行贿、介绍贿赂罪案件—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受贿罪已关闭评论

2018福州中院改判案例——魏秀玉组织卖淫罪案件—未对卖淫人员实施控制和管理,仅提供食宿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闽01刑终1109号 裁判要点: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容留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对卖淫人员及卖淫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控制均处于松散状态,可认定未达到组织卖淫的严重程度,其行为仅构成容留卖淫罪。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魏秀玉,女,1970年11月7日出生。 福建省平潭县人 [...]

作者: |2019/03/13|分类: 刑事案例库|标签: , |2018福州中院改判案例——魏秀玉组织卖淫罪案件—未对卖淫人员实施控制和管理,仅提供食宿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已关闭评论

2018 罕见的检察院抗诉量刑畸重案-蔡大年诈骗罪案—诈骗案中仅提供银行卡并参与取款,未参与其他环节的被告人可以认定为从犯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闽01刑终39号 裁判要点:被告人受指使,办理银行卡后提供给同案人诈骗使用,并受指使进行取款,并未参与诈骗的策划、行骗、分赃等具体环节,作用并非积极、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可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处罚。 抗诉机关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蔡大年,男,1993年10月7日出生。因本案于2 [...]

作者: |2019/03/04|分类: 刑事案例库|标签: , |2018 罕见的检察院抗诉量刑畸重案-蔡大年诈骗罪案—诈骗案中仅提供银行卡并参与取款,未参与其他环节的被告人可以认定为从犯已关闭评论

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高祥云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仅对伤情程度进行辩解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高祥云,男,1977年6月26日出生。 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高祥云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7闽0181刑初86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高祥云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审阅上诉状,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 [...]

作者: |2019/03/01|分类: 刑事案例库|标签: , |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高祥云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仅对伤情程度进行辩解不影响自首的认定已关闭评论

福州刑辩律师推荐: 承运人在承运过程中将承运货物暗中掉包构成盗窃还是诈骗?

关键词:盗窃罪  诈骗罪  非法占有      案情简介:2009 年11 月,上诉人张海岩与王增平预谋以调包方式骗取其承运的豆粕,由张海岩与委托人签订运输合同,安排车辆提货运输, 并提供货物信息给王增平。由王增平联系上诉人刘继广、刘继伟提供假豆粕用刘继伟、刘继广提供的低蛋白豆粕偷偷调换其运输的含蛋白质 43%的豆粕 572包,共计 40吨,价值146600 [...]

作者: |2019/02/28|分类: 刑事案例库|标签: , |福州刑辩律师推荐: 承运人在承运过程中将承运货物暗中掉包构成盗窃还是诈骗?已关闭评论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并非法贩卖的如何定性?

关键词:麻黄碱 提炼制毒物品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案情简介:2009年4月,被告人杨平先为贩卖麻黄碱牟利,租用四川省双流县一废弃厂房,雇用被告人曾红宝、刘林全、刘林辉等人,利用其非法购得的复方茶碱麻黄碱片提炼麻黄碱。其中,曾红宝负责生产,并与刘林全分别驾车运送物资, 刘林辉参与加工制造。2010年3月9日,杨平先将提炼出的250千克麻黄碱贩卖给被告人王小 [...]

作者: |2019/02/18|分类: 刑事辩护|标签: ,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并非法贩卖的如何定性?已关闭评论

蔡思斌律师参加“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讲座

1月19日,福州律协举办“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王朝勇进行主讲。 讲座主要阐述了近年哪些案件是虚假诉讼罪的高发领域,同时讲诉了律师应当如何防范虚假诉讼的风险,以及在可能遭遇虚假诉讼时,律师应当如何应对。 本次讲座由福州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联同福建闽 [...]

作者: |2019/01/21|分类: 团队动态|标签: , |蔡思斌律师参加“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讲座已关闭评论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律师成功辩护马尾2018年首例涉恶案,聚众斗殴首犯获轻判

案情简介:因经济纠纷苏某的工厂被陈某占据,苏某欲要回工厂却被工厂管理人员张某殴打赶出,杨某无奈之下找到林某,允诺给其一定报酬,只要陈某能带人帮他要回工厂。后陈某通过自身关系纠集大批社会人员持械前往工厂。事发后,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其中多名人员被定性为涉恶,案发几个月后,林某投案自首。 陈某投案后,陈某的父亲是十分着急,其听闻蔡思斌律师是福 [...]

作者: |2019/01/14|分类: 成功案例|标签: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律师成功辩护马尾2018年首例涉恶案,聚众斗殴首犯获轻判已关闭评论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分析—“权健事件”相关人员可能被判何种处罚?

2018年12月25日,微信公众号“丁香园”、“丁香医生”、“偶尔治愈”共同发布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文章中对权健集团的火疗、鞋垫、本草清液等产品提出了质疑,并受到广泛关注。 接下来的几日,“权健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公司。随后,公安机关宣布依法对其涉嫌传销犯罪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7日凌晨, [...]

作者: |2019/01/11|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蔡思斌分析—“权健事件”相关人员可能被判何种处罚?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