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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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改判要点:根据笔录真正意思,当事人追讨债务应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宜直接认定为债务人拒绝还款;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主张权利,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简介: 2008年3月23日,债务人郑娟向陈珠英现金借款155000元,并出具一张借条,郑大城(郑娟之弟)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2011年,由于郑娟一直未支付利息,陈珠英遂向郑娟要求返还借款本金。2018年8 [...]

作者: |2020/07/08|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已关闭评论

即便年利率未超过24%,将利息作为本金计算复利亦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5 

改判要点:即便年利率未超过24%,将利息作为本金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并以此作为本金要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0日,林玉、林官向林栋借款100000元,约定借款时间足一年,月利率1%。经结算,至2018年6月10日,林玉、林官尚欠林栋借款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林官要求林玉重新书写1张《现金收入凭证》并交由林栋,约定借款金额11 [...]

“满口谎言”的苟晶应该被追究责任吗?–福州刑事辩护律师原创

2020年7月3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公布苟晶事件调查报告,此时网友们才发现原来苟晶是个满口谎言之人,有网友总结她到底说过多少谎话。 总结概括这件事:苟晶当年扔了一辆破自行车,被班主任邱印林拣去给自己女儿邱小慧用了、而且给苟晶做了一些补偿(伪造了其次年应届生身份助其得利),多年以后苟晶声称当年邱印林抢了自己的劳斯莱斯,说自己人生被拣车人毁掉了。 在直播中苟晶非 [...]

偷走他人人生的高考顶替恶魔,刑法如何制裁,你猜猜!?–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一直以来高考都被称之为中国最公平的考试。但最近陈春秀、苟晶等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曝出,让人们意识到高考也许并没有那么公平,寒窗苦读却被冒名,顶替者无疑是偷走他人人生的恶魔。 顶替他人上大学,必然需要相应公权力部门人员配合,大概率涉及金钱利益交换,因此主使者很有可能构成受贿罪,而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则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但此前类似事 [...]

房屋销售备案登记不具物权公示效力,实际所有权人有权排除执行–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3日,张小强与房产公司签订了案涉八个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后八个车位张小强在房产管理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016年6月13日,案涉八个车位中340、157号两个车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017年5月16日,债权人郑小旗向法院起诉张小强还款,并查封张小强名下案涉八个车位。后2018年郑小旗申请法院执行,请求张小强向郑小旗支付 [...]

法治周末报采访蔡思斌律师就民法典中涉及房屋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观点

  2020年6月10日,法治周末报邀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思斌律师针对民法典中涉及房屋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观点,新闻标题为《民法典,还有这些规定与你的房子相关》。 民法典中跟房子相关的三个话题:住宅商用问题怎么解决、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方式有何改变、居住权对未来房屋交易环节有何影响? 01住宅商用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 [...]

家有老人必读!律师解读民法典继承编之六大重大改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原《继承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继承法编的改动相对较少,但有些改动对普通人继承影响非常大的,非常有必要了解。 一删除公证遗嘱优先性,继承以最后遗嘱为准此前《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撤销公证遗嘱亦需通过公证方式,否则时间在后的其他遗嘱亦不能生效。学界一直认为该项规定限制了被继承人遗嘱自由。举个简单例子:王大爷之前 [...]

作者: |2020/05/31|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 , , |家有老人必读!律师解读民法典继承编之六大重大改变已关闭评论

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凭借双方签署高管管理履历表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福州律师推荐

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凭借双方签署高管管理履历表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福州律师推荐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8日,被告公司聘用原告担任CI部经理,同年10月底调整原告职务为行政总监,负责被告公司的行政人事等事务。双方在管理履历表上签字确认原告月工资为8000元,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按公司制度调整。2013年11月11日被告公司以“公司裁员”为由解除与原 [...]

作者: |2018/01/11|分类: 商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高管: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凭借双方签署高管管理履历表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福州律师推荐已关闭评论

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福州劳动法律师蔡思斌提示

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福州劳动法律师蔡思斌提示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仅以“末位淘汰”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案情】 2014年3月,原告彭勃进入被告重庆尚盟宏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盟公司)任招商部招商专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2月,尚 [...]

作者: |2017/10/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福州劳动法律师蔡思斌提示已关闭评论

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受工伤,但一直未办理退休手续,是否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法公司法务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

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受工伤,但一直未办理退休手续,是否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福州劳动法律师福州公司法务律师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   【裁判要旨】:梅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终止,但其未能办理退休手续并不享有养老待遇,仍需通过劳动获得生活来源,故北京某公司应当向梅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案情简介】 &n [...]

作者: |2017/10/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受工伤,但一直未办理退休手续,是否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法公司法务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