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点评:离婚协议亦可以其他理由撤销,不仅限于欺诈胁迫事由–东营中院改判案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如果有当事人咨询,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并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一般都会引用法条作出标准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只有存在欺诈、胁迫 [...]
“经人介绍,我和男孩恋爱前后有一年。恋爱期间关系比较热乎,男孩主动送给我几个名牌包包 ,价值应该有十几万。 交往时间长了以后,我感觉双方个性差异比较大,以后难以共同生活 ,一年后就结束了恋爱关系。 现在男孩要我归还包包, 请问在法律上我必须归还吗?” 这是一个真实的法律咨询,估计很多网友也遇到类似情况,也想知道具体答案?那你觉得会有标准答案么,蔡律师非常遗憾 [...]
大家都知道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但其实这并非针对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有长期共同生活且有生育,则可视为给付彩礼的目的已实现,实质是可以不返还彩礼的。 当然,如女方确有过错,则可以酌情返还一部份。 福州律师蔡思斌,每个工作日一篇法治随笔,坚持就是胜利! [...]
这是发生在辽宁沈阳的真实案例,男方在婚内挺大气的,将婚前房屋加上老婆名字。后二人感情破裂,双方分居,这下男方可能要人财两空了。 就在这时,机智的男方父母出现了,拿着男方签署的上百万欠条来起诉男女双方。原来,男方房屋是父母五年前以买卖方式过户给男方的,虽说售价上百万元但男方至今分文未付。而在男方将房产加上老婆名字的前两天,据说男方有给父母出具上百万的购房欠条。 [...]
看新闻,这是女方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了。而且是第一次判不离后又分居一年后才再起诉的。正常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也可以判决。 可惜双方不走寻常路,都不想抚养孩子。法院将其定性为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这样判决不准离婚也是情有可原了,总不能将家庭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吧。 福州律师蔡思斌,每个工作日一篇法治随笔,坚持就是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