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天前夫即再婚、半年生子,前妻二年后知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能否支持?—北京三中院2023年改判案例
这是北京三中院2023年案例,案情相当清楚,但涉及的法律关系却有一定说头,并非如此简单。 男女双方原为夫妻关系,后双方于2019年10月18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2019年10月21日男方即与他人再婚,于2020年4月13日生育一子。女方称2022年才知晓,故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男方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 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女方诉 [...]
前言: 近两日,受台风“海葵”影响,福州地区突发暴雨,使得许多路段积水,小区车库遭遇不同程度的“水灾”,导致停在车库内的车辆被淹,损失惨重。对此业主能否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件回顾: 暴雨突袭之际,罗某车辆停放在所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物业通知罗某移车时,由于车库斜坡被其他车辆占满,车辆已经来不及移出,最后整个车库被水淹没,罗某的车辆损失严重,由于其 [...]
前言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按照上述规定按份共有人似乎随时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原告方房某是一名军人,为了规避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019年房某与岳母迟某以买卖方式将房某的房产转移到迟某名下。双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5万元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后续双方可能因为其他问题反目,房某以岳母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为由,双方交易真实目的并不是房屋买卖为由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岳母配合恢复房屋登记等。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一审法院裁判逻辑实际将本案定性为恋爱期间赠与大额款项,分手后能否返还的问题。从数额层面来看70余万属于金额较大,在分手后显然应当返还一定数额。但综合全案证据来看,本案女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现金交易的习惯,结合聊天记录内容可以证明男方承认还欠女方债务,而非女方欠男方债务。 在此前提下,显然不能再鉴定依据转账差额就认定女方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