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夫妻分居11年,女方仍有权就男方分居期间收入扣除成本后予以分割—青岛中院改判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很多法院都是基于夫妻双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有的当事人想法比较多,在一方工资收入较高,但盈余存款却非常少的情况下,就会想着能不能参照公司经营那般,在计算出一方婚后工资总收入的前提下,再对支出项目审核后合理部分予以列支,其后得出的应有盈余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务中,法院这 [...]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很多法院都是基于夫妻双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有的当事人想法比较多,在一方工资收入较高,但盈余存款却非常少的情况下,就会想着能不能参照公司经营那般,在计算出一方婚后工资总收入的前提下,再对支出项目审核后合理部分予以列支,其后得出的应有盈余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务中,法院这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女方主张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女方除男方的口供外并无其他证据。由于男方与女方系夫妻关系,女方主张追回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存在利害关系,男方的所述证明力明显较弱,在此前提下,法院显然不能仅凭自认就认定不正当关系存在。 对于此类案件,即便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第三者无法证明有合法理由从男方处收取款项。法院通常亦会 [...]
福州律师、福州继承律师、福州遗产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案涉《遗赠抚养协议》系遗赠人在年龄已超过百岁之时签署的,对方当事人依据养老院入院记录及后续照护记录认为遗赠人当时意思表示不能自主,所签署协议应为无效。而一审法院也认为根据遗赠人年龄及时隔一个多后的养老院的护理记录认为对遗赠人签署协议当时意识是否清楚、能否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的能力存疑,再结合认为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如果有当事人咨询,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并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一般都会引用法条作出标准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只有存在欺诈、胁迫 [...]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法律领域,有时还真有这个理。 笔者前几期公号发过一篇文章《公证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婚内起诉更名竟被驳回?》,案件具体情况如题所述,杭州中院裁判理由是本案中王刚和林芳目前仍属夫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婚姻关系中房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当一方在婚前出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其款项性质极易成为争议焦点。本案发生在北京,一对男女婚前打算购买新房,为了减轻贷款压力遂向双方父母借款,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后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合提起离婚财产诉讼,男方出具借条证明其向父母借款的事实(其中部分出资系父母向亲属借款取得),女方则主张该出资为男 [...]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案情其实不算复杂,一如标题所述。双方结婚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后离婚双方约定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因房屋尚有贷款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再后复婚,男方在复婚后欠债未还,该房屋被债权人申请冻结。期间双方再次离婚确认房屋归属个人,同时在债权人实现债权诉讼案中该债务未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据此,女方 [...]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这是南京中院十年前判决案件。时间虽然久远,但原告举证思路及法院裁判观点对于律师及当事人还是有重要参考意义。老案新录,大家且可一阅。 为了证明自己主张,女方提供了十年前的庭审记录,内中有诉争房屋被划去的字样,证明双方确实拥有诉争房屋。蔡律师实在是佩服女方的记忆。想不到吧,笔录被划去的文字亦可以拿 [...]
北京通州杨女士在调解离婚后,公然违反调解书约定将女儿私自带走。并在长达9年时间里,拒绝让前夫何先生探视。 过了整整9年,杨女士又以经济困难为由,反手起诉何先生要求支付9年的抚养费。法院认为,双方已在调解书中约定女儿由何先生抚养,并由何先生承担全部抚养费。杨女士擅自将女儿接走,应视为其自愿承担女儿抚养费,其无权要求何先生再行承担。 蔡律师认为,杨女士不仅应该自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中“银行存款余额”是否包含被继承人未实际领取的征收补偿款。若从字面意思解释,本案公证遗嘱中只载明了银行存款的继承方式,并不涉及拆迁款。但本案一、二审都认为对于遗嘱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探求被继承人的真意,尽可能地按照被继承人的真意赋予其法律效果。 一、二审法院都认为,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是在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