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标签:福州律师蔡思斌

卖方未善意穷尽手段解押房产,虽不认定违约但单方解除合同亦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8

改判要点: 卖方在与银行初步沟通提前解押事宜未果的情况下,应合理提示购房者共同寻求解决方式,以示其已善意地穷尽了所有方法。然卖方仅单方口头向银行咨询,在购房者提出一同解押时,卖方亦未积极配合,故卖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产权登记人陈花于2017年2月10日以案涉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017年3月7日,林明(买方)、陈花(卖方)签订 [...]

作者: |2020/09/03|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卖方未善意穷尽手段解押房产,虽不认定违约但单方解除合同亦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8已关闭评论

以套取银行贷款为目的的房屋虚假交易无效,相关费用由原所有权人承担-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6

改判要点: 当事人基于委托借款关系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另约定房屋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房屋原所有权人承担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返还其垫付的房屋过户费用。 案情简介: 房主危小敏为资金周转需要,与周金商量将房屋过户至周金名下,再以周金名义从银行贷款给危小敏使用。 2017年6月22日,危小敏与周金签订《福州市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01 [...]

公司为股东间转让股权提供担保效力如何认定?–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股权转让是股东退出公司的重要途径。退出公司的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经常会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司法实务中对该担保行为效力认定存在分歧。法院认为担保无效主要理由是:担保行为可能会导致转让股权的股东抽回出资,从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认定担保有效主要理由是:公司担保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担保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担保不是必将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

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福州蔡思斌律师原创

被继承人王某某与王某英系原配夫妻,二人共育有四名子女,分别是王某忠、王某华、王某平、王某民。王某英于1995年7月15日去世。1998年王某某与郜某某再婚,未生育子女,郜某某于2009年12月18日去世。王某某于2016年1月28日去世。王某民于2005年7月22日死亡,在世期间仅生育一子被告王某峰、1999年王某民与崔某某再婚,后被告王甲(崔某某之女)将户 [...]

在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前提下,税费不确定及定金未支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已发生法律效力,税费的落实、定金的支付仅是各方当事人对交易流程的约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情简介: 陈云、林辰系夫妻关系。2016年5月26日,陈云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本案讼争房屋。陈云同时并取得预告登记证,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讼争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 2018年2月13日,陈云、林辰(甲方)与任萍(乙方) [...]

夫妻一方解除合同能否认定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与购房者已达成由夫妻一方支付55000元违约金解除案涉合同的合意,事后虽然未经共有人即夫妻另一方的追认,但购房者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夫妻一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另一方构成了表见代理。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4日,陈大海与李霖、王玲在小白公司居间服务下,三方签订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李霖、王玲将一房屋以745000元 [...]

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存在以房屋销售款抵偿工程款项的,对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6

改判要点: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存在以房屋销售款抵偿工程款项的,房屋买受人于开发商催告后仍未向施工方或开发商支付款项的,构成违约,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5年,A公司与蔡小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未按时付清首付款的,A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产,并主张购房总价10%的违约金。A公司原计划将诉争房产给施工方作为工程抵款房,但因 [...]

买受人怠于偿还按揭贷款构成违约,开发商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05

改判要点: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其代为偿还买受人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累计金额超过本金10%即构成根本性违约的,若买受人构成上述违约行为,开发商即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案情简介: 2010年,A公司与吴惠泽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中约定:A公司代吴偿还的按揭贷款本息累计金额超过本金的10%,则视为吴构成根本性违约,A [...]

民间借贷新规出台后,多给付的利息能要回吗?–福州民间借贷律师蔡思斌原创

民间借贷新规,即指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多给付利息,则是指已经支付的超过新规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的部分利息。 举例来说:甲在2019年8月1日借给乙10万元,约 [...]

福州蔡思斌律师推荐阅读–最新《借条(范本)》(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

山东高法 微信公号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 [...]

作者: |2020/08/25|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福州蔡思斌律师推荐阅读–最新《借条(范本)》(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已关闭评论